第十一讲 说理是一种公民教养(第2/5页)

有教养的王子和有教养的中学生

文艺复兴时期,接受文字语言能力教育的课程叫“修辞”,它的内容要远比现在作文写作课复杂而烦琐。那是一个非常讲究文字丰富多彩、章法严谨、思路有序的时代,有高贵身份的人绝不可能在说话方面是一个信口开河、没有文化教养的“大老粗”。例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的那段著名“生还是不生”的独白中,就有一个井然有序的修辞格式,不这么说话,王子哈姆雷特便只是哈姆雷特,而不是王子了。独白是这样的,我把它按修辞格式分成六个部分,姑且取消原来的诗行形式: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1. Entrance,introduction,引介:引入话题。

究竟哪样更高贵,去忍受那狂暴的命运无情的摧残还是挺身去反抗那无边的烦恼,把它扫一个干净。

2. A division,分题:“忍受”,“不忍受”。

去死,去睡就结束了,如果睡眠能结束我们心灵的创伤和肉体所承受的千百种痛苦,那真是生存求之不得的天大的好事。去死,去睡,也许会做梦!

3. A confirmation,正题:忍受醉生梦死。

唉,这就麻烦了,即使摆脱了这尘世,可在这死的睡眠里又会做些什么梦呢?真得想一想,就这点顾虑使人受着终身的折磨,谁甘心忍受那鞭打和嘲弄。

4. A confutation,反题,反驳:不能醉生梦死。

受人压迫,受尽侮蔑和轻视,忍受那失恋的痛苦,法庭的拖延,衙门的横征暴敛,默默无闻的劳碌却只换来多少凌辱。但他自己只要用把尖刀就能解脱了。

谁也不甘心,呻吟、流汗拖着这残生,可是对死后又感觉到恐惧,又从来没有任何人从死亡的国土里回来,因此动摇了,宁愿忍受着目前的苦难而不愿投奔向另一种苦难。

5. Amplification,铺陈:醉生梦死,接受“鞭打和嘲弄”会有多么痛苦,多种不同的比喻。

顾虑就使我们都变成了懦夫,使得那果断的本色蒙上了一层思虑的惨白的容颜,本来可以做出伟大的事业,由于思虑就化为乌有了,丧失了行动的能力。

6. Conclusion,结论:不能太优柔寡断,我应该有所行动。

今天读这段独白,想来很少有读者会去这么在意其中的修辞格式。然而,在今天学生作文辩论说理的基本章法结构中,仍然可以看到这种文艺复兴时期“分题”(正反两说)修辞格式的影响。

今天中学辩论说理的作文要求必须充分考虑到“反方立场”,因此基本章法格式是:一、介绍论题,需要告诉读者,辩论关于什么和持什么主张或立场;二、自己的主张和理由,需要充分证明;三、厘清反对一方的主张和理由,并逐条驳斥对方理由;四、结论。当然,第二、三两部分还有不同的章法变化可能,细节在此不论。

要求这样一个基本的章法结构,是因为辩论不是自说自话,辩论需要充分考虑反方主张和理由,这不仅是写作的要求,而且还是人际交往的原则。言之有据、客观真实、逻辑说理、对不同的意见不断章取义、对不同意见的人不人身攻击,公民们能够遵守这些,社会的公共言论才能有好的规范。下面便是一篇中学生写的辩论说理文实例:

应该废除死刑

从古代开始,死刑便被用来惩罚多种犯罪行为。今天在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成功地取消了死刑。但是,美国,许多亚洲和中东国家,还有一些非洲国家,它们仍然为某些犯罪行为保留了死刑,当然,是否经常实行死刑各不相同。死刑应该废除,因为死刑并不能带来正义,它不能遏制犯罪。更重要的是,一个人不人道地夺走了另一个人的生命,社会因此将他处以死刑,而这样恰恰又在不人道地夺走另一个生命。

死刑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施行的。但是,不管法律的程序设计得多好,总有可能错误地将一个嫌疑犯处死。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背离正义的错误便无法纠正。1957年,阿拉巴马州有一个男子被用电刑处死。1964年,另一名男子承认,那个被处死的犯人被指控的罪行,其实是他犯的。在美国其他州里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这些案件怎么能叫做伸张正义呢?

而且,事实证明,死刑并不比监禁更能遏制犯罪行为。人们想象死刑可以遏制犯罪,其实并非如此。总体而言,有死刑的州并不比没有死刑的州有较低的杀人犯罪率。20世纪70年代,有死刑州的年平均杀人犯罪比例是每10万人中有7.9人,而无死刑州的比例则是5.1人。有研究发现,在某些州里,有死刑后的杀人犯罪率反而会更高。例如,俄克拉荷马州于1990年终废除死刑后,又再度恢复死刑,调查发现,这结果造成“谋杀陌生人案件突然上升”,“受害的陌生人每个月比平常多出1人”。

死刑支持者们经常忽视的是,每处死一个罪犯,都会给他的家人和亲朋带来巨大伤害,而他们都是无辜的。这些家人和亲朋所受到的痛苦,是无法用伸张正义来辩护的。犯罪事件中的被害者,他的家人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也是巨大的,这种痛苦和折磨不应该在另一些人身上重演。处死一个人是不存在所谓的“人道方式”的,而造成被处死者家人的永久痛苦,更不存在所谓的人道方式。死刑正是在以人道的名义处死一个人,并使他的家人陷入永远的痛苦之中。

死刑是一切残酷惩罚中最残酷的。它无助于遏制犯罪,它夺走一个人的生命,也夺走了任何改变错误判决的可能。美国的宪法规定禁止任何残酷和异常的惩罚,死刑是违反这一宪法精神的。民主制度要求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利,无论这个人在上帝或法律面前是多么邪恶,死刑不符合民主制度的要求。因此,通过立法,帮助民众认识到死刑的残酷和非正义,争取废除死刑,便是一件值得我们去做的重要事情。

这是一篇比较典型的中学生五段式作文,从说理结构来看,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章法成分也都有了。这个章法标准看在有些人的眼里,也许显得粗糙、浅陋,甚至僵硬、机械,但它对学校通过写作培养学生说理习惯有着实用的教学价值。由于中学是普及教育,不同学生的实际写作程度往往相差很大。对于程度高的学生(往往有比较好的家庭背景和教育),这样的写作要求也许不高,但是,对于程度低的学生,这样的要求已经不低。现在美国中学教育所着眼的是普通公民的教育,而不是少数天才或英才教育。在这样的教育中,说理的要求与文艺复兴时期的贵族、绅士具有完全不同的目标与性质。今天,通过学习说理,学生们学习的是民主社会中与公民素质有关的教养,而不再是以前上流社会中那种作为绅士的高等身份标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