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说理是一种公民教养(第5/5页)
公众说理的规范同样也是以尊重和平等对待他人为基本原则,社交交谈的一些有教养的行为对于公共说理的交谈模式同样也是适用的,例如,要别人听你说,你就先听别人说;说理要态度温和诚恳、平心静气,不要粗鲁油滑(幽默是另外一回事);不要炫耀自己的背景或地位;等等。但是,由于公共对话是不同价值观和不同背景的公众之间的交流,它不可避免地会有令人不适的内容。但是,即便立场、观点不同或严重对立,说理也不应该夹杂私人恩怨。理性的对话要彼此尊重人格,不能造谣、诽谤、攻击、骚扰、辱骂、羞辱。否则就是“无教养”(incivility)。
教养在社交谈话与民主对话中的表现虽有重叠和相似的地方,但意义并不相同,前者是个人修养的要求,后者是公共规范的需要。社交中的教养是某些阶层为其成员所特设的门槛,教育和文化程度越高,就越可能在交谈中表现出个人教养,文明礼貌地融洽相处。但是,公共规范的教养是一个好社会里形成的,适用于所有公民的共同行为标准。民主法治的制度越健全,人们就越能拥有这种说理的公民教养,也越能在公共交流中扮演好自己的公民角色。在社交中,避免引发潜在的冲突与尴尬、保守某些秘密是必须的教养行为。但是,公共规范的交谈和说理会更强调公开原则和规范体制,如诚实、公开、负责、言之有据、公平、说话权利平等、依次发表意见、相互妥协。这样的教养就不只是社交礼仪标准下个人说话的优雅得体,而更是民主法治理性准则下公民参与的交流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