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歪理巧言不是说理(第2/4页)
我还曾看到过一本在国内出版的《最实用说话技巧全集:能说会道》,是一本典型的以实用、功利,而不是伦理原则来写的“修辞”书,也可以用来说明“说理在中国”的一些特点。它的前言开宗明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语言进行交流。因此学会说话,掌握一定的说话技巧,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门学问,话说得好可以成全美事,说得不好就会惹出是非。同样意思的话,说的方式不同,结果很可能截然相反,使用正确的说话方法往往可以事半功倍。本书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囊括其中,让读者们能够随意学习必要的‘话术’,以方便读者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语术’,你需要做的就是翻开本书,充分领略能说会道、打动人心的艺术。”
其中有一章,题为“要有点‘变色龙’的本领”,是这么说的:“一个人要善于说话才会受欢迎,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物来和人沟通,通俗一点,就是要有‘变色龙’的本领,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说不同的话……具有‘变色龙’的本领对于一个人的交往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注意‘变色’,成为一个受人喜欢的人。”
那么“变色龙”应该怎么做呢?作者有两条建议:“第一,注意观察他人:说话一定要看对象,要根据说话对象的不同情况来确定自己说话的方向。第二,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说话还要看周边的情况,说话要能够恰当地和当时的情景融合到一起,避免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结论是:“每一个人同样都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风格,如果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能够抓住对方的喜好,说别人愿意听、喜好听的话,就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使你备受别人喜欢。”
这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修辞学”:它要人说话先学会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与大家一样的话,要“合时宜”,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说。至于说话内容的真假、对听者有没有帮助,那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使你备受别人喜欢”。这恐怕正是当今中国公共话语的一般状态。
“屁话”比谎言更有害
网上有一篇某教授的《现代中国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讲话,说现代中国人几乎不会用“自己的理智”去思考,中国的思想界和舆论界也做不到“不需要别人的指引”,都处于对西方启蒙思想的迷信之中。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把中国人从对西方启蒙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乞求问题”谬误论述。乞求问题(begging the question)就是在论证的前提(假设)里偷藏一个不可靠的结论,把一个本来有问题的看法当作确实的结论。“迷信”是个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批评断语,而不是一个客观中性的描述词。没有人会认为“迷信”是对的,说要从迷信中解放出来,谁又能不赞成呢?
问题是,那个事先被断定是“迷信”的(在中国启蒙),真的就是“迷信”吗?“乞求问题”是一种循环论证。这位教授的乞求问题逻辑是这样的,(1)前提(假设): 受西方启蒙影响是迷信西方(已经把“受影响”与“迷信”悄悄地等同起来);(2)理由: 不应该迷信;(3)结论: 所以,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我有一位朋友来电话,我和他谈起这篇讲话,他说也看到了,但没兴趣多谈,只是用英文撂了一句“胡说八道”(That’s bullshit)。这是一个不太文雅的说法,但却似乎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乞求问题”的谬误所在。Bullshit在英语中是个咒骂语,包含着“别拿它当回事”的那种讨厌、不屑、不耐烦情绪。Bull这个字的词源是古法语boul,意思是假话、骗人。但是,听到bullshit这个词的人,联系到的首先是“牛粪”,虽然称不上是詈词秽语,但毕竟是个不雅的说法。因此有的人会说bull或B.S.,同样的意思,但委婉一些。这个词大致相当于中文的“屁话”或更不雅的“狗屁”,文雅一点的说法是“扯淡”或“胡扯”。
英语口语中缺少不了bullshit这个词,因为实在难以找到可以代替它的其他说法。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哲学家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在他的《论屁话》(On Bullshit)中称屁话是一种不同于谎话的不实之词。屁话与其说是隐瞒真相、说谎骗人、黑白颠倒,还不如说是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夸大其词。说谎话的人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说谎话因此是故意隐瞒真情,以此欺骗别人。而说屁话的人则不知道,也不在乎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只想出语惊人、表现自己、显摆学问,所以要么夸大其词,奇谈怪论,要么没话找话说,为了出风头,胡说一通。
法兰克福认为,“就影响效力而言,屁话远比说谎更严重,是‘真实’的更大敌人”。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说谎还要顾虑到“真”,而屁话则根本就对“真”采取一种虚无主义、犬儒主义的态度。谎言是真实的对立面,谎言虽然掩盖和歪曲真实,但毕竟还知道有真实的存在,还把真实当一回事,否则也就不会花气力去掩盖和歪曲真实了。屁话则根本无视真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是真实或者到底有没有真实。因此,屁话对真实的态度极为轻佻,如同儿戏。谎话使人们看不到真实,屁话则使人不想看到真实,根本就对真实不感兴趣。
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对“无稽之谈” (nonsense)的分析帮助法兰克福区分说谎和屁话。维特根斯坦有一位叫法尼雅的朋友动了切除扁桃腺的手术,非常痛苦,对他抱怨说,觉得像是条被车子压了的狗一样。维特根斯坦说,你不是狗,怎么知道狗的感觉。法尼雅并没有说谎(因为她的痛苦是真的),但是,她的话并不真实(因为她不可能知道狗的感觉)。法尼雅所作的是一个虽没有说谎,但却并无真实意义的“无稽之谈”(nonsense)。Nonsense的中文翻译也是“扯淡”或“胡扯”,但这个扯淡或胡扯与屁话又有所不同。
扯淡只属于语言的范畴(不具有真实意义),而屁话则不仅属于语言范畴,而且也属于行为范畴(出风头说大话、故作惊人之语)。由于人们常把屁话看成是一种无聊、可笑的行为,他们对屁话也就表现出比对谎言远为宽大的容忍。我那位朋友就觉得“现代中国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这样的说法根本不值一驳,不必与它顶真计较。人们对说谎会感到愤怒,要辩论出个是非分明。但是,对屁话顶多只是生气和不耐烦,不屑与它辩论,以为只要以蔑视的态度与它保持距离就可以了。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正如法兰克福所分析的那样,屁话的危害可能比谎言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