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歪理巧言不是说理(第4/4页)
理性话语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发生危机或非常微弱的时候,“说理”就变成了一种表演,一种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一种精致而空洞的“练嘴功夫”。这在历史上是有先例和教训的。例如,罗马帝国时期,原先在罗马共和政治中非常重要的演说已经失去了实际作用。罗马学校里教的修辞成为一种脱离实际演说社会功能的知识。它以教授所谓的“雄辩”(declamations)为主。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是一种虚拟的演说,教的时候,要么是简化了的规则,要么是一些不切实际的论题。这种雄辩不再是为了公共说理和辩论是非,而是变成了为辩而辩,罗马的雄辩教学也有像毛翰教授批评的那种学校辩论队训练,如果一方主张“地球是圆的”,另一方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主张“地球是方的”。
罗马帝国时期的修辞家们除了教学,还进行雄辩表演,变成了一种像说故事那样的说话技能演出。论题也常常是脱离现实,耸人听闻,以刺激和戏剧性为招徕。雄辩变成了一种嘴上功夫、文字游戏、激情朗诵表演,不惜强词夺理、巧言诡辩。例如就有这样的“雄辩”论题:“法律规定,如若一女子遭一男子强奸,可以要求判他死刑或不带嫁妆嫁他为妻。有一男子强奸了两名女子,一个要求判他死刑,另一个要求与他结婚。这个男子该怎么处理?”像这样的雄辩,充斥着陈词滥调、空洞无物、故作深沉、耍小聪明,几乎完全没有实际的用途。昆体良批评道,如果雄辩不是为法庭辩护作准备,这种舞台式表演简直就是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
辩论训练的非道义不等于反道义,但是,如果不在乎道义与不道义的区别,就会很容易从非道义滑向反道义。在辩论训练时,像“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这样的辩论,看上去似乎与道义无关,但其实还是有一个是否要坚持真实的问题,而真实是具有不真实所不具有的道义价值的。至于“新闻自由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辩论,更是关系到如何认识“自由”与“宪法权利”的政治价值,那与道义的关系就非常密切了。
为了有效地支持“反对新闻自由”的主张,辩论者需要提供的“支持”不仅包括“证据”(事实、权威的意见、事例、实际经验等等),而且还会包括“呼吁”(motivational appeals)(见第二讲)。这种呼吁必然会诉诸听众对自由的厌恶、恐惧和仇恨,也会鼓吹反对自由和新闻自由。这在道义上是不义的。这种不义的呼吁违反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修辞伦理基本原则:不应该劝人做坏事。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劝人做坏事是一件连许多专制独裁者都不好意思明目张胆去做的事,但学校却居然在唆使学生去做这样的事情。用不当的辩论题来诱导和为难学生是不对的。学生们为不合理和不义之事辩护,实际上是在劝人做坏事,他们在辩论中首先已经输掉了道义的立场。辩论训练和其他学习项目的目标是一样的,那就是培养学生们成为能独立思考、坚持道义和有知识的公民,脱离这个目标传授知识,只会将学生陷入一种比无知更可怕的境地。
[1]见董鲁安《修辞学讲义》,该书后易名为《修辞学》,北平文化学社1926年出版。有鬼谷子的“纵横术”。确实如此,但是,纵横术跟修辞学之间的差异很大,共同点很少。首先,我们的先哲注重实用术数,西人先哲则注重理论建树。其次,西方雄辩学的政治背景是城邦议会制,政客努力说服选民,以图获得选票。我国的辩士面对的是喜怒无常、言出法随的帝王将相。韩非在《说难》篇起始就一口气讲了可能导致辩士身败名裂的“七危”。如“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话语的错误不是伦理或道德的,而是功利和手段(“术”)的,如说了不该说的话,言语间走漏了风声,泄漏了机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