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歪理巧言不是说理(第3/4页)

法兰克福对屁话所作的是一般的分析。其实,在中国的语境中,屁话的目的并不只是故作惊人之语。屁话还可能是一种讨好和谄媚的行为,反对“西方的启蒙主义”,无论多么无稽,在政治上都是正确的。但你不能只是觉得滑稽可笑,以一句“屁话”打发了事。你还需要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屁话,为什么这不仅是屁话,而且还是比谎言更有害的屁话。

“刀笔者”和“发言人”

南北朝时期西魏的苏绰,字令绰,官至大行台度支尚书兼司农卿,为宇文泰所信任,是一位颇有远见的大臣。他所写定、奏行的《六条诏书》,为当时强国富民的政治纲领。其中有《擢贤良条》,对于说理人才(他称之为“刀笔者”)问题,有卓越、简洁、真切的论述:“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不可以充栋椽之用也。”显然,他认为:如若有德无才,就像土牛木马,不可以涉道致远;如若有才无德,亦只能当个刀笔之吏,而不能充当国家的栋梁。

在西方,“诉讼律师”的整体职业名声并不太好,因为只要有人请他们打官司,不管有理没理,能干的诉讼律师都能说出一套理来。打赢官司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至于官司是否能够伸张正义则不在他们考量的范围之内。我们不能说,刀笔者或诉讼律师从来就没有做过帮助正义或公正的事情,但是,比起打赢官司的目的和由此可以获得的金钱报酬来说,正义或公正一般不是他们的首要考量。

与刀笔者或诉讼律师相似的还有别的“职业说服者”们,商业、公司或者政府部门的“发言人”便是例子。2011年7月24日,就在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26小时之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说了一些让听众难以信服的话,比如“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当被问到“为何救援宣告结束后仍发现一名生还儿童”时,他称:“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这样的“说服”便是一种虽有辩术,但却无法取信于人的巧言,这位发言人不是不知道自己难以取信于人,但说这种不能取信于人的“理”恰恰正是他的职业工作。

这位发言人在“高铁7·23事故”中“失言”后被调职,有人对此表示惋惜,认为他“非常干练,是一个集反应能力、口才于一身的优秀发言人。只是这次他没有把现场情形预估准确,虽意识到严重性,但没有真正摆脱原先那种四平八稳的问答式新闻发布方式,等局势真正失控了,任何技巧和事先准备都不起作用了。新闻发言人是一项高危职业,随时都要面临意想不到的问题”。

根据这样的说法,也许可以理解为,第一,新闻发言人的素质条件是“干练”,具体来说便是“反应能力”加“口才”;第二,新闻发言的目的是“控制局势”,必须在局势失控前先争取到主动。这样看待新闻发言人,是对新闻的错误理解,更是对发言人职业的错误身份定位,因为它把发言人当成了为某一方利益服务的辩护律师,而不是理应向公众提供事实真相和公共信息的人民公仆。如果说发言人的工作任务是控制局面,那么他为谁控制局面呢?是为那些在事故中不幸失去生命、受伤的旅客和他们的家属,还是为别的什么人?法庭上的律师只要反应能力够快、口才够好,凭这些本事,他只要能打赢官司,就算是一个好律师。但是,一个新闻发言人,就算他用自己的反应能力和口才,成功地欺骗了公众,使他们对假象信以为真,并高高兴兴地接受他的解释,我们能因此说他是一个好的新闻发言人吗?这里就涉及说理的“人道关怀”问题,那就是好的动机、对他人的善意和话语内容的真实。

学校“非道义说理”教学是一个错误

铁道部的那位发言人是经过专业训练培养的,他是中国首批接受发言人专业训练的人员之一,根据媒体统计,中国首批75名部委新闻发言人只有8人仍为新闻发言人,占总数的10.7%,而九成的新闻发言人都离开了现有岗位。而且这75人中竟然有19人从来没有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发布过新闻。这些发言人的身份首先是被分配到某个工作岗位上去执行组织任务的“干部”,他们只需对组织,而不是对真实公共信息负责。这样的训练无须在乎说理伦理的人道关怀。

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中,也有类似训练发言人的辩论和说理教学,这种教学同样无视说理伦理的人道关怀。毛翰教授记叙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情:2009年11月29日晚,他所任教的文学院09级新生辩论赛的最后两场如期举行。季军争夺赛在新闻传播系的两个队之间展开,其辩题有些刺眼,正方论点是“新闻自由有利于社会进步”,反方论点是“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毛翰写道:“看学子们一脸天真无邪,却各执一词,唇枪舌剑,尤其是看反方同学同仇敌忾,大批西方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观,大批美式新闻自由的丑恶,我还是‘被’激动了。本来没有安排我点评,但我觉得,我有责任站起来说几句。我问反方同学,是你们真的认为‘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还是抽签时,不幸抽到了这个论题?答曰,抽签抽到的。我说,那我对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对你们抽到如此谬论,还能努力为之辩护,表示钦佩!不过,你们的论辩从头到尾几乎全是诡辩,全是歪理邪说,胡搅蛮缠,且不乏‘文革’时期‘四人帮’的法西斯专制的腔调。你们生于‘文革’结束后十几年,却与‘四人帮’一脉相传,这让我感到震惊。”

毛翰接着说,“今天这场辩论赛,实际上是在辩论,究竟是‘吃饭有利于身体健康’,还是‘吃屎有利于身体健康’!本来是天理昭彰,毋庸置疑,却还要摆开架势进行论战,这让我感到悲哀。我认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吃屎可能有利于身体健康,那就是,吃屎的是狗。”

其实,我觉得也难怪这些学生,他们在学校里的辩论是一种“口技表演”,对“言论自由是否有利于社会”、“民主和专制哪个优越”这样的论题作正反方“辩论”,本来就是有口无心,说说而已,学校的“雄辩”教育也只能如此了。有多少中国人在一生中有机会听到一场真正的公共辩论或亲自参加过辩论?既然作为公共事务讨论的公共辩论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那还怎么能指望学校辩论队能有什么具有实质意义的“辩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