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诗歌解读(第3/7页)
下面先看第一首。这是赠给12月28日晚同去日本馆吃河豚的滨之上信隆医生的。从格律上看,是平起式七绝,前两句对仗,第三句用了旧体诗写作中的成惯例的一种“拗句”,第四句稳稳接住,音调舒缓,有悠然之态。一、二、四句末的“云”、“春”、“豚”三字分别属“文”、“元”、“真”三韵,首句“云”可不入韵,而二、四句的“元”、“真”两个韵部一般不应通押。于此亦可看出,旧体诗到了鲁迅这代人手上之时,格律尚严,但韵律已不大固守成法了。
开头两字“故乡”,一般皆释为“祖国”、“故国”,指当时的中国,不知有何依据。故乡即家乡、老家,应指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故”有过去之意,所以称故乡时,人往往身在他乡。此时鲁迅身在中国,怎会称祖国为故乡呢?若说故乡指绍兴,又与下文联系不上。看来从鲁迅自况这一角度是讲不通的。那么就理应想到,此诗是赠日本友人的,日本友人身在中国,除夕将至,未免心起故国之思,鲁迅这里是用对话的口气为友人设身处地,说的是滨之上,而非自己。这本是酬赠之作中的通例,若一味执著于“革命形势”,就难免一叶障目了。
所以,故乡指的是日本。玄云即黑云。《楚辞•九歌•大司命》:“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蔡邕《述行赋》:“玄云黯以凝结兮,集零雨之溱溱。”全句是说,你的故乡一片昏暗,封锁在黑云之中。这里的黑云到底指什么,可以根据当时的日本国情进行演绎,但也未必就是正解。因为完全有可能滨之上信隆向鲁迅流露的不过是个人私事、一己闲愁。还有一种可能是故乡兼指你我二人的故乡,意谓你我俱是离乡之人,而故乡又都境况不佳。保持文本对多种可能的开放性,才是科学的鉴赏态度,尤其是当话语永远脱离了不可复原的语境之后。
如果说第一句写的是空间上的“隔”,那第二句则写的是时间上的“隔”。遥夜即长夜,迢迢,长久貌。遥夜本身即含有迢迢之意,故此处显得不够精练,盖欲与前句对仗,未深推敲使然。上春,正月之谓,指初春。这句是说长夜漫漫,阻隔着春光的到来。联系上句,意思是故乡情况不好,而身在他乡也度日如年,总之身后一片昏暗,眼前又希望渺茫。这里可以理解为个人处境,当然也可以暗喻整个现实,如果一定坐实,则诗味寡然尽矣。有人根据第二句认定此诗作于12月31日,因为除夕与元且恰是一夜之隔。这实在是一种天真的“证明欲”,即便证明了,又有何趣?况且此类臆测,多是拿不出硬件的一厢情愿,徒惹无谓纷争而已。
第三句是“起承转合”中的一转。既然身后眼前都是一片昏暗,如许重负,人何以堪。时已岁暮年尾,痛苦了一年的灵魂哪能继续陷于悲伤惆怅而不知自拔呢?鲁迅对待黑暗的态度一向是与之捣乱,不使之快意。世道愈黑暗,精神愈抖擞。这种貌似苦中作乐的战斗精神,用鲁迅的话说,大半不是为了爱人,倒是为了敌人。“盖终年被迫被困,苦得够了,人亦何苦不暂时吃一通乎。”这正是鲁迅“韧”的战斗的哲学。所以他劝友人不要溺于伤感。接着第四句一合,暂且手持酒杯,饱餐美味的河豚。卮酒,杯酒也。作者在这里劝友人痛饮大嚼,不仅是为了解脱痛苦,这本身也是对黑暗的一种嘲弄和抗议。刘伶嗜酒,阮籍佯疯,不都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战斗么?
可见这首诗的意旨是,一方面充分理解、关心友人的愁闷情怀;另一方面给予疏导和鼓舞,从中表现了作者对现实处境的清醒洞察和一种居高临下、挥洒自如的斗争气势。未必要联系具体的史实,诗作本身的高度概括,形象生动的意境,不是更富有穿透力和涵盖力吗?
第二首是赠请吃河豚的坪井芳治医生的。这是仄起式七绝,“枝”、“时”、“规”皆属“支”部,韵律上无懈可击。皓齿即洁白的牙齿,吴娃指吴地的少女,柳枝本是古民间歌曲,后多嬗变,这里无需琐碎考证,总之是指带有离别伤感之意的小曲。有人译此句为“漂亮的苏州姑娘正把曲儿唱”,非常恰当,因为皓齿柳枝之类,早成旧体诗中借代之套词,万不可冒傻坐实。就连“苏州姑娘”也只是作者的推想而已,不可考证的。至于是否歌女,是否共饮,深究无益,皆离诗旨。第二句的“酒阑”,有人引《史记•高祖本纪》的“饮酒者半罢半在谓之阑”一句集解,其实鲁迅未必用得这么“专业”,酒阑解作酒尽宴罢即可,与“人静”互为表里。“暮春时”从意境上与酒阑人静是相吻合的,也许是真的暮春时,也许是好像暮春时,也许令人想起暮春时,这些均不重要,关键是“暮春时”三个字就足够了,它是一种气氛,一种情调,一种悲惜美好事物逝去,怅惘忧思的心态。悟此方可解诗,扼杀了诗的不确定性,也就没有了诗。
前两句可能是完全写实,也可能重在写意,在全诗中的结构功能是铺展开一片情境,为下文抒情全体的出场做好准备。打个笨拙的比方,前两句是状景,后两句欲抒情。这也是七绝诗体写作的常见套路。第三句无端即没来由,旧梦指往事或往日的心事,残醉则紧连着上两句。这句是说听歌纵酒,买笑呼醉,都不能真正消除心头的忧患,往昔的隐痛不知不觉就会浮现于脑海,打破眼前似醉非醉的现实假象。至于旧梦到底指什么,是左联五烈士,还是初恋不得志,只有天晓得。第四句独对即独自一个对着,灯阴即灯影,子规即杜鹃鸟。一个人对着灯影回忆子规鸟,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子规”与“子归”谐音,忆子规即想念儿子归来。这纯属狗戴嚼子,且不说作诗不是制灯谜,就从字面上,“忆”也不能讲成“想念”。不论这个“儿子”是指鲁迅自己,是指坪井,还是指吴娃的儿子(荒唐透顶),都与上文“独对灯阴”不相连属。独对灯阴的只能是抒情主体自己。“子规”是旧体诗词中常见意象,俗谓暮春之季啼血而死,染红杜鹃花,又名催归。所以这里至少可做两种阐释,一是指战友,同志,也许就是左联五烈士,也许是与“旧梦”呼应,另指他人。二是指故乡,想起往日种种情景,这与全诗的意境也是相一致的,用以赠人也颇为合适。总起来,全诗是说欢宴过后,缅怀往事。意思就这么简单,但诗的价值不在意思,而在意境。能把这个简单的意思勾勒成一组有声有色的连环画,使人如临其境,深受感染,这才是“著于成春,不取诸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