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博览群书与当代印象(第9/12页)

尽管如此,当我们从安德森先生的这部「自传」转向他那些真正的小说时,却不得不承认(就如对一些女作家一样),它们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它们所选择的叙事角度,是世界小说创作史上前所未有的。所以,就凭这一点,我们也就可以谅解他那种不可避免的自我意识和抱有敌意的怨恨态度了。譬如,在短篇集《鸡蛋的胜利》里,安德森对不少陈旧的艺术要素所作的调整,不仅使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而且还使我们回想起第一次读契诃夫作品时的那种感受。那里没有任何东西是我们过去在小说中常见的,一切都那样新鲜,那样难以把握。所以,不管我们怎样努力,最后还是没法把握住它们——它们还是从我们的手指间溜掉了。尽管如此,我们却不会因此而责怪安德森先生,因为我们意识到,这不是他的错,而是我们自己对他太不熟悉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重读一遍——就像没读懂课文的小学生被罚重读课文,直到读懂为止。

由于安德森先生已进人到人类本性的深处,他的作品所表现的是更深层次的、更炽热的人性,因此界给它们贴上什么「现代的」或者「传统的」、「美国的」或者「欧洲的」之类的标签,就显得过于牵强了。他以「忠于事物本性」为宗旨所作的种种尝试,他所达到的那种真实而持久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境界,都表明他已经做到了一件只有少数小说家才能做到的事情,即:创造出自己的小说世界。在安德森先生的小说世界里,人们的各种感觉都极其敏锐;他们受本能的主宰,而不受概念的支配;年轻人最激动的时刻,不是别的,而是赛马;大片的玉米地就像金色的汪洋大海,无边无际,深不可测,似乎要把那些简陋的村镇淹没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在梦想着航海和冒险;而在这个由肉体感觉和本能欲望主宰的世界的周围,却弥漫着一层雾蒙蒙的,就像一个温暖、柔和的封套似的水汽,显得朦朦胧胧,和被它所包围的那个世界适成对照。因此,安德森先生的小说在总体上会给人一种含混感,他所用的语言也是闪闪烁烁的,而且还倾向于把故事情节讲述得扑朔迷离,使人仿佛置身于一片沼泽之中。既然如此,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也许会说:那又怎能期待一个美国作家会具有真正的洞察力?其实,就安德森先生的小说而言,它们之所以混混沌沌,之所以没有「外壳」,不仅有其原因,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的小说是直接取材于美国生活的,而真正的美国生活就如熔炉里的金属液体,至今尚未定型;再说,他又非常珍视自己找到的这种原料,不愿把它放到传统的、繁琐的欧洲文学模式里去加以铸压,而宁愿让它流动着、不定型地展示在我们面前,即便这样会受人嘲笑和谩骂,他也在所不惜。

然而,如果说美国小说家都如此的话,那么对辛克莱·刘易士的小说又怎么说呢?只要一碰到他的《巴比特》《大街》和《我们的雷恩先生》,这种说法不就像肥皂泡撞上了红木壁橱,不攻自破了吗?因为刘易士先生的小说就是以坚实、清晰和紧凑见长的。但他同样是个美国人,同样在自己的一部又一部作品中描述了美国生活。他的作品显然是有「外壳」的——有人甚至还怀疑它们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蜗牛」,只是些「外壳」而已。不管怎么说,反正《巴比特》已彻底否定了这样一种说法,即:美国小说家很可能是由于继承了一种原始文化的艺术传统,因此他们在描写本国生活时不仅不懂小说技巧,甚至都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素材并使其定型。因为和本世纪任何一部英国小说相比,《巴比特》在所有这些方面都毫不逊色。对此,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若要作出判断的话,就可能有这样两种结论:或者断定,美国小说家和英国小说家之间并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生活经历大同小异,因此他们所采用的表现形式也大致相似;或者断定,刘易士先生只不过是模仿了某个英国小说家——譬如,赫·乔·威尔斯就可能是他的模仿对象——而且在模仿过程中,他完全抛弃了美国小说家的特色。假如真能这样下结论的话,假如真的可以用绿布条和蓝布条把众多小说家分别扎起来加以辨认,那么所谓的「读书艺术」倒也变得极其简单,根本用不到什么探索精神了。然而,我们对刘易士先生的研究却表明,这种只看表面现象就大胆作出的结论,实在是靠不住的;尽管表面上好像很有道理,其实根本无法说明作品内部的复杂因素;各种不同的色彩全被掩盖了。

刘易斯

因为,刘易士先生在《巴比特》里所描绘出的那幅美国商人的肖像画,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真实可信的,但是当我们发现其中有些可疑之处时,就对它不怎么相信了。有人或许会问:在这么一部坚实、清晰而自信的作品中,怎么会有可疑之处呢?是的,我们首先怀疑刘易士先生本人;也就是说,我们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相信自己所写的那些东西,同时也有点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很想要我们相信他。因为他虽然用的是一种和安德森先生完全不同的方法,但在行文之际,他却和安德森先生一样,也老是用一只眼睛盯着欧洲,老是想怎样才能写得和欧洲作家不一样——这样的心有旁骛,读者当然觉察到,而且会感到不满。换言之,刘易士先生同样有那种美国人的自我意识。尽管他掩饰得很巧妙,但偶尔还是会流露出来,譬如当他这样写的时候——「巴比特觉得,怀念故乡英国是一件很古怪的事情,就像他们英国人会觉得我们美国人很古怪一样。」——他无意中表现出了一种对英国的不满情绪;但在这种不满情绪中,却又有某种不安的感觉。他其实并没有真正认同美国,而只是一种介于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的人。虽然他自认为像他这种人最适合充当欧洲游客的导游和译员,但是当他带着欧洲游客游览某个典型的美国城市(他就出生在该城)并向他们介绍那些他很熟悉的、典型的美国市民时,他内心却为此感到羞愧;而当欧洲人嘲笑美国时,他又感到无比愤怒。那个齐尼斯城本是个庸俗、无聊之地,而现在正因为英国人胆敢藐视它,它就有意变得更加庸俗、更加无聊了。

小说家有这样一种情绪,是不可能和读者亲密无间的。不过,像刘易士先生这样一个有能力的小说家,还是能够毫不畏缩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如实地描述出来的。所以,他让我们非常完整地看到了一座美国城市的生活。在那里,要用水,只要拧一下水龙头;要点燃雪茄烟,只要按一下开关;要使床铺暖和起来,也只要按一下开关……但是,人们对机械的偏爱,只知一味地追求「牙膏、袜子、轮胎、照相机、快速暖水瓶……起初还有点为了欢愉、激情和智慧的意思,后来竟完全替代了人们的欢愉、激情和智慧」。这一切只不过是人们所用的一种手段,结果也只能使日益逼近的灾难——就如刘易士先生所预感到的——稍稍推迟几天罢了。尽管刘易士先生可能很害怕别人会对他有什么想法,但他还是把自己隐秘的思想表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