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与营妓——“军中乐园”的血与泪(第12/12页)

张子文是现役预官,但为了避免麻烦,他在文中故意使时光快流,写作“两年前”。

在我做预备军官时候,马祖“军中乐园”官长票二十元,士兵票十二元。在南竿有两家、北竿一家、西犬一家、白犬一家。高登海边有活动房屋,是“活动军中乐园”。妓女来时,三周即回。平均每连一天,均由指导员权充龟公负责。是包底式,阿兵哥不打炮也要缴钱。当时多丑姑娘,因为再丑也不怕卖不掉。去时给老鸨押金五千元,姑娘自己分八千元。

比照我做预备军官时的每次四十分钟单位,如今“每玩一节以七分钟计”,可见国民党的妓院已与时并进到什么程度了!贾燕《“军中乐园”探秘》说金门“军中乐园”“原则上每张娱乐券可以娱乐四十五分钟”,现在恐怕也是“每玩一节以七分钟计”了。

到1967年,金门“军中乐园”的市价是官长票三十元、士兵票十七元。马祖亦相当此价。现在涨到两百五到一百五,且以每节七分钟计,真是今非昔比了。

排长华士恒告诉我,马祖“军中乐园”8时开门,4时黄牛即去买票。当年规定每次四十分钟,但四十分钟内,姑娘摇出来的多余时间,可以自卖黄牛票给另一嫖客,每张二十元,这二十元为姑娘独得。并且还可以挑人卖,她有选择权。金门在1967年时候,妓女每天卖过三十次者,每多卖一次,多得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