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 序(第4/6页)

帅克有点像卓别林《摩登时代》里的那位小不点工人。那人拧螺丝拧成了惯性,见了女人屁股上的纽扣也要去拧一拧。落到了庞大机器的齿轮和传送带之间,呼呼地上升,哗哗地下降,扭过来,转过去,最后却傻呵呵地摇摇摆摆地出来了。好兵帅克也是这样,也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半白痴,在医院、在监狱、在疯人院、在简易军事法庭、在部队进进出出,随时都可能死,随时都可能倒霉,可他就那么傻呵呵笑呵呵地大踏步前进着,一路留下笑料,而最终安然无恙。

帅克的特点是:他是一个“好兵”,一个谨遵军事条例,满口奥匈帝国部队陈词滥调的好兵。他就是借着这样的身份揭露着、嘲弄着奥匈帝国种种制度的荒谬,引得人哈哈大笑。这样,他就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事,算得上个了不起的英雄——当然,这赞美带了点夸张。

其中嘲弄部队纪律和忠于皇帝口号的部分最为生动、有趣,给读者印象最深。

帅克嘲弄了奥匈帝国部队的绝对服从的制度。

那是什么样的绝对服从?我们来看书上的说法。

帅克被当做俄国间谍给抓了起来。一个匈牙利军士长向他这“俄国间谍”炫耀奥地利部队的纪律:

那军士长“打开了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叫道:‘汉斯·吕夫拉!’

“‘到!’回答声传来。一个害甲状腺肿的士兵踏进了房间……

“‘汉斯·吕夫拉!’军士长发出命令。‘把烟斗给我送到那边去,要像狗拿棍子一样叼在嘴里,围着桌子四脚爬,一直爬到我叫“立定!”爬时还得学狗叫,可是烟斗不能从嘴里掉下来,掉了我就捆你!’

“害甲状腺肿的斯蒂里亚人趴到地下学起了狗叫。

“军士长胜利地望着帅克:‘我不是告诉过你,犹太小子,我们是有纪律的吗?’”

等到那士兵叼完烟斗学完狗叫,军士长又说:“好的,现在来个吆灯儿调!”于是办公室响起了换嗓调的声音。

你看,士兵们绝对服从到了什么程度!人成了畜生,机器。

帅克的另一个上级甚至说:“每个上级,作为上级,都是最完美的人,比你们众人加在一起还聪明一百倍”,“没有你们的军事上级,你们是连屁也不会放的。”

结果是,“连屁也不会放的”下级绝对盲目服从“最完美”的上级。小说里惟一不打骂下级的上级反而因此遭到了埋怨。士兵们公推帅克去给他提意见。那位上级只好打了帅克一个嘴巴,把他扔出了房间。士兵们这才放下心来,觉得有了个好领导。是非的扭曲就到了这样的程度!

路卡什中尉还是比较善良的,但是帅克刚去当他的勤务兵时,他给他上的第一课仍然是绝对服从:“如果我对你说,‘跳到火里去,’哪怕你再不情愿,你也得往火里跳。”

这就是奥匈帝国部队的纪律。士兵必须绝对执行上级指示,没有权利做半点变通。

在译者看来,伏契克所说的让派遣他的人输掉的故事其实就是讽刺着这样的纪律。我们来看一看:

随军神甫卡茨苦于没有钱花了,要让勤务兵帅克去弄钱。先想的是拿公寓的沙发和钢琴去上当铺,然后又决定让帅克去借。给他的命令是:一定要借到钱,用什么借口你自己编造去。帅克去了,果然满载而归,他找了卡茨的三个朋友,三处都借到了钱。甚至连当铺的人也叫来,把公寓里的沙发和钢琴也当掉了。弄来了一大堆钱,买来了好多瓶卡茨想喝的酒。他是出色地完成了上级的命令吧?但是,他为借钱而发明的借口却是:卡茨神父要付“私生子抚养费”。他甚至为此还向卡茨的朋友下跪。他们还能够不借给钱吗?卡茨神父能说他错吗?绝对不能。他是按命令办事的,编造了最有效的借口。至于卡茨神父在朋友面前名声扫地,在公寓老板面前形象难看,以后又怎么还债,那就不是他的事了。

又如送情书的事。喜欢拈花惹草的路卡什中尉看上了别人家的妻子,要勤务兵帅克去送情书。给他的命令是: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要得到回信。帅克去了,收信的女主人要他把信交进去。为了得到回信他只好交了进去,准备付出代价。结果是男主人在家,双方大打出手,闹得满城风雨,事件上了报,路卡什中尉几乎身败名裂。但是,帅克是严格按照命令执行的,他还是个“好兵”。至于路卡什中尉因此而遭到巨大损失,那可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路卡什中尉情急之际乱发命令。这样的事何等微妙复杂,能下立等回信的命令吗?

路卡什中尉的情妇来看他,路卡什要值班,晚上不能回家,命令勤务兵帅克接待,叮咛他即使是那女人“最无聊的怪念头”也要服从。到了晚上,那女的出现了“最无聊的怪念头”,要帅克跟她上床。帅克能怎么办?只好服从了。

以上几件事很像是“掌握了让派遣他去打仗的人输掉的艺术”的,而且“采用的方法不是规避和怠工,而是一本正经地执行他们的命令”。但是要说帅克想让卡茨神父和路卡什中尉输掉,却跟小说其他部分的情节矛盾。

如果帅克真有让神父“输掉”的意图,机会就太多了。因为卡茨神父是个好酒贪杯的人,非常懒散,漏洞百出。帅克要让他“输掉”,机会俯拾即是。卡茨神父遗失了野地经台,帅克满可以冷眼旁观,不帮他寻找,他无法主持弥撒,自然就会“输掉”。还有,部队排成方阵等待弥撒已经许久,神父姗姗来迟,却突然发现少了辅祭,弥撒无法进行。这时帅克更可以冷眼旁观,让神父去面对已经老大不高兴的官兵。可他并没有让他“输掉”,而是自告奋勇,去临时救急,当了辅祭,帮助神父度过了难关。这样看来,很难说他有让神父“输掉”的意图。

情书事件发生之后,帅克不但打架异常骁勇,而且在审问时一口咬定那情书是他自己写的,与路卡什中尉无关,随即抓住机会吃掉了那封情书,而且撒赖,拒绝了警方核对笔迹,使案件终于不了了之。这分明是掩护了路卡什中尉。要说帅克要他“输掉”,也难以服人。他这样保护路卡什中尉的事还有一个。买私酒犯法,路卡什中尉让帅克去买私酒。中途叫人抓住了。帅克为了证明那瓶里是水不是酒,一口气喝光了整整一瓶甘邑白兰地酒(那可是惊人的酒量),把酒瓶扔进池子里,消灭了罪证,保护了主人。他如果想让路卡什中尉“输掉”,顺水推舟把酒交出去,说是主人叫买的,岂不就达到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