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午夜以后(第10/13页)
我用指甲刀剪开细绳,一一抽出线头,打开防水布包。一层细孔网布把东西裹在里面,再打开它,那物件就呈现在我的掌心之中。那是一个小小的陶瓶,颜色微红,两端带耳,把握起来很方便。我以前在博物馆的展柜中见过这类东西,我记得,它的正确名称应该是角状杯。陶瓶的造型巧妙,恰似一张人脸,直立的耳朵恰似一对扇贝壳,突出的眼睛和圆滚滚的鼻子下是一张狞笑着的嘴巴。下垂的唇髭连接着一圈胡须,继而形成了基座。陶瓶的顶端,两耳之间有三个昂首挺胸的人形,脸型跟瓶体的模样相同,但跟人想象的地方到此为止,因为他们没手没脚,而是长着蹄子,毛茸茸的臀部后面是一根马尾巴。
我把这东西转过来。同样是一张面孔对着我狡黠作笑。顶端也一样是三个神气活现的人形。我看不出上面有任何裂纹、任何瑕疵,只在唇部有一个模糊的瘢痕。我看了看陶瓶的里面,发现底部放着一张小纸条。瓶口太小,我的手伸不进去,只好把它抖落出来。这是一张普通的纸片,字迹是打字机打上去的:“塞利诺斯,大地诞生的森林之神,半是人,半是马,无法区分真话和谎言,将狂欢之神狄奥尼索斯当作姑娘养在克里特一处洞穴之中,后成为其嗜酒贪杯的教师与伙伴。”
就是这些,此外什么也没有了。我把纸条放回陶瓶,把陶瓶放在屋子另一头的桌子上。甚至此时,那张带着下流嘲弄表情的脸仍在乜斜着我,顶部那三个神气十足的骑马小人也清晰凸现,呼之欲出。我实在没精神再把它包起来了。我把外衣往上面一盖,爬上床去睡觉。早上我要费一番力气把它包上,让侍者把它送到38号房。还是让斯托尔留着他的角状杯吧——天知道它到底有多大价值——同时祝他走运。我对此毫无占有之心。
我疲惫之极,很快便睡着了。可是,唉,偏偏还是没能逃过。接着做的梦把我拖进了另一个世界,又混杂着我自己的事情,十分可怕,我挣扎不脱,醒不过来。新学期开始了,但我教课的学校坐落在一座山顶,四周围绕着森林,尽管学校大楼跟现实中一模一样,教室也是我自己那间。那些男孩子,我所认识的少年,一个个面孔全都熟悉,他们头上别着藤叶,带有一种奇怪的、神秘的美,既亲密可人,又堕落颓废。他们朝我这边跑来,微笑着,我伸出双臂抱着他们,他们带给我的快感既暗藏诱惑又十分甜蜜,以前从未经历,也从未想象过,在他们中间欢快蹦跳,跟他们嬉戏的人并非我本人,不是我所认识的自己,而是从陶瓶上脱胎出来的恶魔之影,自命不凡地昂头走着,与斯托尔在斯皮纳隆哈沙嘴上的举止姿态如出一辙。
好像过了几个世纪,我才最后醒了过来,这时已是日上三竿,阳光透过遮门照射进来,时间差一刻十点。我感到头痛欲裂,浑身乏力。我打电话要了咖啡,向外望着远处的海湾。那条船在泊位停着。斯托尔夫妇没去钓鱼。通常他们九点钟就已起航。我从外衣下面拿出那件陶瓶,开始笨手笨脚地用网布包起来,再包上防水布。我手里正归整着包裹,侍者就已端着我的咖啡出现在阳台上。他带着惯常的微笑问候我早上好。
“不知是否可以请你帮个忙。”我说。
“不必客气,先生。”他回答。
“是跟斯托尔先生有关,”我接着说,“我知道他住的是海湾那边的38号房。他通常都每天外出钓鱼,但我看见他的船现在还停在栈桥那儿。”
“这没什么奇怪的,”侍者笑了,“斯托尔先生和太太今早开车离开了。”
“明白了。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他们不回来了,先生。他们彻底走了。他们开车去机场,前往雅典。如果你想租那条船,可能现在还来得及。”
侍者下了台阶朝花园走去,包在防水布里的那个陶瓶仍放在早餐盘旁边。
太阳把阳台烤得炙热难耐。这一定是个大热天,没法画画。反正我也没什么情绪。头天夜里的事情让我又累,又厌烦,十分疲惫,有种被掏空了的奇怪感觉。与其说是因为遮门外面的闯入者,不如说是因为那些冗长的梦。我或许已经摆脱了斯托尔夫妇,但并没有摆脱他们的遗留物。
我再次把它打开,拿在手里摆弄着。那张乜斜着讥笑的面孔令我厌恶;它与那个大活人斯托尔的相似并非纯粹出于想象,而是不由自主,很不吉利,无疑是他硬塞给我的原因——我记起了他在电话里的嘿嘿窃笑——如果他手里有跟这只陶瓶一样值钱,或者更为珍贵的宝贝,那么少这么一件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带这些东西过海关可能会有麻烦,尤其是雅典海关。这种勾当会受到重罚。他肯定有自己的关系,知道如何对付。
我注视着瓶子顶部蹦跳的小人儿,更觉得他们跟斯皮纳隆哈岸边大摇大摆的斯托尔很像,他那赤裸的毛茸茸形体,那往后撅着的屁股。半是人,半是马,一个森林之神……“塞利诺斯,酒神狄俄尼索斯嗜酒贪杯的教师。”
这陶瓶形态可憎,很不吉利。难怪我的梦境如此怪异,与我的天性全然无关。但它倒是合乎斯托尔的天性吧?他会不会也发现了它兽性的一面,只不过为时已晚?酒吧招待告诉过我,只是今年他才垮了下来,开始狂饮。他的酗酒跟这只陶瓶的发现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有一件事情十分清楚,那就是我必须摆脱这件东西——可是怎么摆脱呢?如果我把它拿给旅馆经理,肯定会受到质询。他们有可能不相信这东西是头天夜里被人扔到我的阳台上的;他们会怀疑是我从某个考古发掘现场带回来,盘算着是把它偷运出境还是在岛上什么地方处理掉。怎么办呢?难道要开着车去海边,随手丢弃这个有几百年的历史、很可能价值连城的角状杯?
我把它小心地塞在我的外套口袋里,穿过花园去旅馆那边。酒吧里空空荡荡,酒吧招待在吧台后面擦着杯子。我在他面前的一只凳子上坐下,要了一杯矿泉水。
“今天不外出吗,先生?”他询问道。
“还没有,”我说,“也许晚点儿出去。”
“下海泡一泡,凉快凉快,然后在阳台小睡一会儿,”他建议说,“对了,先生,还有件东西要给你。”
他弯腰拿出一个带旋盖的小瓶子,里面装的像是苦柠檬水。
“昨晚斯托尔先生留在这儿的,表示对你的敬意。”
我疑心重重地看着它。“这是什么?”我问。
酒吧招待笑了。“是他在房子里做的自酿,”他说,“实在没什么害处的。他也送了一瓶给我和我妻子。她说这不过是柠檬水而已。真正散发味道的原料可能都给弄掉了。尝尝吧。”我没来得及阻止,他就已经往我的矿泉水里倒了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