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6页)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努力联系起两个案件——西蒙斯案和韦德案的所有细节。事情开始显出眉目。我电话联系了默瑟郡检察厅的一个助理,我们见面后进行了一次长谈,我所有的资料就摆在我们俩面前。他给布洛卡多检察长打电话通报所有细节,然后我回了家。
我有一支口径8厘米的“伯莱塔雄猫”手枪,放在楼下的储藏室里。我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检查好撞针之后,往弹夹里装了7发子弹。我退休的时候,警局将这支枪当作临别礼物送给了我。我用抹布擦净枪上的油,放进外套的口袋里。
***
我在警察局附近停好车,在车后等了10分钟。我告诉自己,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转身,忘掉这一切,还不晚。再过几个小时,戴安娜的飞机就落地了,我已经在帕利塞公园附近的一家韩国餐厅预订了座位。
但是我放不下。我走下车,向路尽头的那座房子走去。我头脑中萦绕着珀西·斯莱奇[3] 的老歌《黑暗的街角》[4] 。每走一步,外衣兜里的手枪都会碰一下我的屁股,让我感觉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我沿着木台阶拾级而上,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德雷克·西蒙斯打开门,看见我却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神色。
“哦,又是你……进来吧。”
他转身走回去,消失在客厅里面。大门还开着。
我跟他进了屋。客厅里我发现沙发旁边放着两个大行李箱和一个露营背包。
“你要出门吗,德雷克?”
“去路易斯安那。利昂诺拉的母亲昨天去世了,她要在那儿参加葬礼,并且卖掉她母亲的房子。她说不想自己一个人待在那儿,所以我想,换个地方待一阵儿不是什么坏事。要咖啡吗?”
“多谢。”
他走进厨房,做好咖啡后用两只大茶杯端了过来,把其中一只放在我面前。接着,他点上一支烟,面无表情地审视我,就好像打牌的时候要猜对手的牌一样。
“这回你想让我告诉你什么?”他问,“你带来了调查证,还是只是乐意来看看我?”
“我说过,我多年前就退休了,德雷克。”
“那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重操旧业呀,老兄?”
“德雷克,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记忆的?八七年?再早一些?还是你从来没有失忆过,一直都是假装的?”
“你为什么这么问?”
“‘现在该开球了!谢谢您的配合。’你说解说员讲这句话的时候你就在现场看比赛,当时人们为了纪念瑟曼·李·曼森,起立鼓掌了8分钟[5] 。没错,他死于一场空难,但那是在1979年,德雷克。你又是怎么记得你1979年的时候在布朗克斯看比赛,又是怎么记得你亲耳听见了那句话的?”
“我说了,出事以后我努力重新了解自己的过去,并且——”
“我不信,德雷克,这种事你是了解不来的,只能直接来自记忆。1979年你记日记?你把这件事写下来了?不会吧。还有另一件事:你据称发现你妻子尸体的那天早上,为什么要打电话给韦德?说真的,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韦德的?你什么时候和他约定好,拿到一个对你有利的专家鉴定的?”
好一会儿,他就坐在那里抽烟,端详着我,什么都没有说。他尚且镇定,但是脸上的皱纹比我记忆中的更深了。
然后,他问:“你在用话筒录音吗,老兄?”
“没有。”
“能让我检查一下吗?”
“我给你看。什么录音设备都没有。”
我站起来,翻起外套领子,然后又缓缓解开衬衫扣子,转过身。
“看到了吧,德雷克?没有话筒。”
“好吧。”
我又坐回沙发上,等他开口。我肯定,他想把事情原原本本讲给某个人听,为此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而且我也肯定,一旦离开,他就不会再回来了。这种人我见得太多了。有那么一刻,你会知道你面前这个人已经准备好说出真相了,这种时候,就好像你弄对了密码,听到保险柜“咯啦”一声,便知道它可以打开了。但是你不能操之过急,要让他们按自己的节奏来。
“你真是个该死的警察……”他停顿片刻,又说,“你怎么知道那天夜里我和韦德通电话了?”
“我看了你的通话记录。韦德刚刚买了那栋别墅,所以电话联系人的名字还没有换成韦德。别墅之前的所有者,一个叫杰西·E·班克斯的,当时已经去世了,那栋别墅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出售。调查通话记录的警察在这里似乎走到了死路,所以没有再继续下去。即使他们查到了韦德的名字,也不会对当时的案情进展有什么助益。但无论怎样,你还是粗心了。为什么要用家里的电话联系韦德,德雷克?附近没有电话亭吗?”
“我不想离开房间,”他说着,按灭了他的烟蒂,“我害怕被看到。我不得不快速打完了那个电话。要是在街上被巡警撞见,也许他们当场就会把我逮捕了。”
“你杀了她,是吗?你的妻子。”
他摇头。
“我没有,不过她确实死得活该。我说的就是实情——我发现她倒在血泊里。但是我知道她背着我出轨……”
***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给我讲了这样一段故事:高中的最后一年,他进了精神病医院,开始了他支离破碎的人生。每个人都把他当作疯子,他出院以后,同学也会躲着他。他放弃了考大学的想法,找了一个体力活。他父亲一走了之,而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那时他就孑然一身。10年间,他像一个机器人一样活着,接受治疗。他们告诉他,他的余生都离不开药物,但是这些药有令人难以忍受的副作用。后来,他停止了吃药。
接着,高中毕业9年后,他遇到了安妮,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至少开始时是这样的。他爱上了她,她似乎也对他动了真感情。他说,安妮在罗得岛的一家孤儿院长大,18岁的时候离开了那里。她简陋地睡在大街上,混迹于黑帮之间,19岁在大西洋城[6] 做了妓女。遇见德雷克前不久,走投无路的她来到普林斯顿一家汽车旅馆的停车场,而德雷克正在那里修供暖管。
安妮和德雷克成为恋人,并且住到了一起。大概两周以后,两个带枪的大汉来叫门,说要找这里的女孩讨债。德雷克什么都没多说,去银行取了5000美元——他的全部积蓄,给了那两个人。他们拿到钱,答应不会再来骚扰她。两个月以后,就在圣诞节之前,德雷克向安妮求婚,她答应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德雷克说,生活似乎都很顺利,但两年后,一切都毁了。安妮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且只要一有机会就去偷情。她也没有别的恋情,只是找各种陌生人去搞一夜情,即使被德雷克发现了也并不介意。在公众场合她还摆一摆样子,但是只有他们两个的时候她就换了一副嘴脸——冒犯他、羞辱他,把他叫作一个疯子、一个失败者,把他们的贫苦生活全怪到他头上,说他不会赚钱。她说他不能给她更有意思的生活,常常威胁要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