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所有的碎片都被组合到了一起 (7月26日,星期一晚上)(第5/8页)

“亚当·梅里韦瑟先生遵照旨意,重复了三遍‘嘶’的声音。可没人听见他发出‘奥姆’的字眼。也就是说,他在仪式中念诵这两段咒文之间,就突然不行了。那个时候——”

他突然打住了,意识到现在说这些还为时过早。必须先用逻辑的蚕丝将对手层层缠绕住之后,再说这些。那个已经夺去两条生命的犯人,到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精心织就的蚕茧层层包住,再也无法逃脱。

“关于那个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我们稍后再谈。让我们先把视线转向在朝圣者大酒店自己房间内,等待莱弗纳自投罗网的阿米尔卡·巴卡。在消磨时间而买来的报纸上,他看到了一条震惊的消息。这是一个难以置信的巧合,秘传书的真正主人,正好也在芝加哥。而且他接下来肯定会造访亚当·梅里韦瑟先生的家。那个巧妙的杀人计划得立刻终止。”

“但那个连续杀人计划已经构思好了,所以他只能铤而走险。要是现在终止的话,他将一无所有。而且喇嘛的出现,在妨碍整个计划的同时,也正好可以推动它。而且这也可以让疑心颇重的亚当·梅里韦瑟先生,对秘传书的真实性彻底放心。于是巴卡用了几个小时,权衡了整个事件的两面性之后,决定冒着一定的风险,去接近那个在这个世界上极少数能看破他的赝品的人。”

“在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突然听到走廊对面,传来钥匙插进房门开锁的声音。于是就蹑手蹑脚地走到自己的房门前,透过微微打开的门缝,朝走廊外看。莱弗纳已经回来了。故而序曲落幕,谋杀大戏的第一幕正式上演。他走出去,敲了敲莱弗纳的房门。”

“因为阿米尔卡·巴卡已经做了精心的化妆。所以莱弗纳就把这位普通的来来宾请入房间。虽说可能有些惊讶,但他也没多想。为什么呢?巴卡是一名出于纯粹的善心(姑且先这么认为吧),为他提供过重要帮助的人。就在莱弗纳告诉他说,自己已经成功地把秘传书卖给了亚当·梅里韦瑟的时候,巴卡突然用丝绸围巾把他给勒死了——这一切都是极短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事情,没有多少骚动,也没有呼喊声。”

“巴卡随后把围巾放回自己口袋里。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个他犯下致命失误的地方——莱弗纳的手里还留下了一小片,绣有梵文的布料。他戴上了那副在隔壁房间等人的时候,就准备好的手套。然后关掉灯,离开房间,并带上了门。他进莱弗纳房间的时候,并不方便戴手套,但好在为他开门,并招呼他进屋,又关上门的是莱弗纳本人。所以巴卡知道,他并没有在莱弗纳房间里留下任何指纹。而且在走廊对面自己房间里,他也从来没有不戴手套地去触碰过任何东西。就连开房门的时候,他都是让服务生帮忙用钥匙开的。”

“凶手再一次打扮成阿米尔卡·巴卡的样子。他在离开酒店的时候,并没有拿随身行李。他所留下的东西都是他一开始就计划好了的。他往自己的口袋里装了几样他必须拿走的东西,就迅速走下三楼的楼梯,来到酒店大堂。夜间值班员在罪犯出去的时候,随意地瞟了一眼,也没怎么特别在意。凶手就这样消失在芝加哥的喧器中。至此,阿米尔卡·巴卡退场。”

“这样,他去旅馆的目的就顺利地达到了。他没有留下任何透露他个人信息的线索。可就算他如此小心谨慎,房间里还是留下了指向他的明显证据!现在我们知道,杀害莱弗纳的凶手,也同样残忍地杀害了亚当·梅里韦瑟。如果我们运用逻辑的方法去推理,就可以找出真正的凶手。”

“首先,让我们先来看一下酒店。那是一座古老的建筑物,照明灯光也很暗,有一个挺笨的经理,一个近视的夜间值班员和人手不足的服务员——种种条件都表明,这是一个谋杀的绝佳场所!但巴卡必须在莱弗纳入住之前,就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如果是去实地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话,又显然非常危险。他肯定是从之前在那里住过的人那边获得的情报。现在你们当中有那样的人吗?这当然不会有错!仅仅是上述的这点,就可以推测出阿米尔卡·巴卡的真实身份。不过,还有其它一些重要的线索。”

“比方说,之前他为什么要在有报纸的情况下,选择用毛巾包住假胡子和快干胶呢?一份揉成一团的报纸,可能会被很轻易地处理掉。但对于有职业道德的酒店服务员来说,是不会允许一块好端端的酒店毛巾被那样糟蹋的。这一点阿米尔卡·巴卡早就考虑到了,其实他并不是想把假胡子和快干胶藏起来,而是想让它们被找到。他想把它们暴露在搜查员的视线之下,那样的话,警方就会从他所给出的物品中得出结论,进而去追捕真凶。”

“女士们,先生们。当然,那个得出的结论肯定是错的。阿米尔卡·巴卡想要隐藏的并不是假的东西,而是真家伙!白色涂到黑色上面就会变成灰色。要是稍稍添加一些白色的女性爽身粉的话,梅里韦瑟黑色的大胡子就会变成灰色的噢!”

III

“不许动!”麦克喊了一声。“看你往哪里跑!”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口袋里取出一副闪着寒光的手铐。“杰德·梅里韦瑟先生,你因为涉嫌两桩谋杀案而被捕了!只有你会去杀莱弗纳,你也是这个国家仅有的几个拥有西藏哈达的人之一。现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杰德·梅里韦瑟看了看拷在他手上的手铐,冷冷地回答道。“在莱弗纳死亡的那段时间里,我正坐在一列从旧金山始发的火车上。”

“是这样的吗?”麦克厉声说道,“让咱们来瞧瞧。你在周六早上给你哥寄了一封航空信(咱们先假设那封信是你寄的),那上面盖了一个旧金山邮局下午一点发出的邮戳。除此之外,你还能证明什么?你是坐一辆从旧金山开往欧弗兰的特快列车,于周三早上抵达这里的。而且你在周二下午三点十六分的时候,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卡尼发了份电报。从列车的运行时刻表上来看,确实是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很好,那非常好!但这次该轮到咱们发球局了!下面俺来说说你是怎么做到这点的。”

“你在周六早上十一点钟,你坐上新型的洲际特快‘49号’从旧金山出发之前,就去邮局寄出了那封航空信。虽说是用化名去付的邮费,但你那把显眼的大胡子可不难辨别。你肯定不会想到咱们去那里也问过了。这是因为考虑到你和杰克·莱弗纳之间那十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而去做的调查。”

“为什么你们会怀疑我和他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