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都是美国人
比利想,即使把这辈子认识的每一个人的财富全部加在一起,这看似庞大的数字仍比不上诺曼·奥格尔斯比惊人的净资产。不过媒体、朋友、同事、牛仔队粉丝军团以及更强大的牛仔队仇恨团都管他叫“诺姆”。这些仇恨者出于某种原因——比如他自鸣得意不可一世的傲慢,他喜欢夸耀牛仔队“美国之队”的名号,或者把所有东西(从烤面包机到郁金香球茎)都印上牛仔队商标的想法——恨透了此人。但就算是这些人,也不得不承认此君真的颇有点能耐,赚了大钱。诺姆。诺妖怪。纳姆。他活在各地粉丝的幻想中,是他们争论不休的对象,也是一切梦想的代表。塞克斯数天前就开始为与诺姆见面的人生重大时刻排练,成天诺姆长诺姆短的,一定要为了特列斯博诺斯基的转会臭骂诺姆一顿。嘿,搞什么鬼,诺姆!你怎么用世界级中后卫换一个插在棍子上的类固醇?可真轮到他与这位牛仔队老板见面时,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厚颜无耻地拍起马屁来。
“很荣幸见到您,先生。”塞克斯压低声音毕恭毕敬地说,“我想告诉您,我一直都是牛仔队的超级粉丝。”
“啊,应该是我的荣幸,塞克斯技术军士,”诺姆立刻回答, “我一直都是美国军队的超级粉丝!”
人们热烈鼓掌。嘿,诺姆!此刻他们身处体育场一间没有装饰的大房间中。房间里头有点冷,水泥墙壁,四季通用的廉价地毯,脚底冷风阵阵,凉意透过地板直往上冒。B班被带到这里与牛仔队的高层和贵宾进行亲切友好的会面,屋里的人携家带口,大约有两百来位,很符合感恩节的气氛。一群上流人士,男的穿着西装系着领带,女的穿着量身订制的时髦礼服,搭配着相应的鞋子和手包,也有一些特别前卫的人穿着紧身皮衣和长裘皮大衣等最时尚的冬季时装。这群人多半是全城最有钱的教会“白鬼土豪厌食圣母大教堂”的会众。这里唯一的有色人种只有侍应生和几个爱社交的退役球员。他们当年颇受粉丝追捧,退役后精于投资,并保持着良好的形象。比利和曼戈明白,在这种高级场合,他们必须拿出最好的表现,然而托赫克托的好烟的福,他们已经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两人憋不住笑了出来,而且笑起来就没法停下。先是一个年迈的牧师说话带咬舌音,差点儿让他们把饭喷出来,接着是一位女士,头发活像一条发怒的贵妇犬。两人陷入药劲上头、神志不清的危险状态之中,大家肯定都看出他们俩抽了大麻,这是他们俩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可怕也是最好玩的事。
“冷静。”两人低声对对方说,像精神错乱的哮喘病人似的咯咯笑个不停,想些可怕的事情——直肠出血,胸口上的伤化脓,鼻子里有绦虫。
“好了,我现在看上去怎么样?”
“不正常。”
两人尽量低调地互相耳语。
“现在呢?”
“还是不正常。”
比利用靴子从背后给曼戈来了个回旋踢,曼戈立即给了比利的肋骨一拳。两人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互相较劲,直到戴姆瞪了他们一眼。这种感觉就好像一辆高速飞驰的汽车忽然打滑失控,既觉得哇——哈,重力加速度十分过瘾,同时也知道最后多半会出事。不过当诺姆公司的人员过来准备做正式介绍时,他们也站了起来,认真应对。
诺姆。是真的、活生生的诺姆。人生大部分时间是慵懒而得过且过的,也许某天出现了些许酸甜苦辣,但往往第二天就淡了,最终变成索然无味的一团。人的一生只有几个时刻让你能肯定地说:没错,那是历史性的一刻,那天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而此刻无疑就是这样的时刻,因为一群摄影师和摄像师紧跟着诺姆的每一个动作。诺姆光芒四射,不是说他长得帅,而是他带着强烈的名人光环。于是问题来了,大脑努力将眼前看上去更高,或者更胖、更老、更粉嫩、更年轻的真人与媒体上的形象匹配起来。两个版本有鲜明的差别,让人感觉有些不真实,总而言之,比利很忐忑。他已经见过总统了,可是如果紧张程度可以衡量,他今天无疑更紧张,对他脆弱的自信心有更大的挑战。跟名人见面是件很敏感的事。即将到来的见面会令他更强大?得到肯定?还是被贬低?昨天他问戴姆见到诺姆应该说些什么,戴姆嗤之以鼻。比利,你什么都不用说,让诺姆说就行了。你只要说“是,先生”“不,先生”,他开玩笑的时候你就笑,就可以了。
诺姆沿着迎宾队列慢慢走过来,走到比利身边的时候,这名年轻的士兵感觉要晕倒了。“林恩技术军士。”诺姆停下来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比利,“我一直很期待见到你。”比利感觉飘了起来,被炽热的镁光灯和刺眼的闪光灯营造出的泡沫托起,像一个发得太厉害的蛋白酥。加上抽大麻后的亢奋,他感觉头重脚轻、什么都变成了慢动作。诺姆握住他的手,哎哟,简直像只领头犬——老兄,拎起你的腿,直接尿在屋子里吧!骄傲,诺姆说道,但他的声音好像卡住的磁带,在比利的耳朵里变形、拉长,骄——傲——,勇气,勇——气——,贡献,贡——献——,牺——牲——,荣——誉——,毅——力——。
“你是得克萨斯人?”诺姆问。他有点大舌头,口齿不太清楚,好像嘴里戴了个牙套。“你住在斯托瓦尔,对不对?油田区附近?”他注意到比利胸前的奖章,高声宣布他和比利“同为得州人”让他感到特别骄傲。但他并不意外,一点也不意外,土生土长的得州人当然会在部队里建功立业。
“人人都知道得克萨斯人最会打仗了。”诺姆接着说,他面带微笑。这并不完全是开玩笑,更像是用一种揶揄的方式夸奖得州。“奥迪·墨菲啦,阿拉莫战役的英雄啦,你继承了他们的光荣传统,知道吗?”
“我从没这样想过,先生。”比利这么回答想必是说对了,因为人群中发出一阵赞许的笑声,没错,大家都在看你,他们的脸就在闪光灯的周围,像凸出来的鱼眼。比利脑子里的肾上腺素像电锯一样嗡嗡作响。诺姆正在说话。诺姆在发表简短的讲话。他比比利高一英寸左右,今年六十五岁,身体健康,脖子粗壮,头发略带桃红色,梯形的脑袋上窄下宽,从太阳穴开始慢慢变窄,直到像烫平的平原一样的头顶。幽灵般阴冷的蓝眼睛却是诺姆脸上最让人敬畏和着迷的地方。常年的微整形、修饰、拉皮、紧致、去角质,早已成为全国和地方新闻的素材,一部诺姆的整容公开史。迄今为止,效果确实令人惊艳,有点像修葺一新后拿去拍卖的老旧游乐设施。嘴边像有两颗拧得太紧的螺丝。眼角隐约可见的蒙古褶有些勾人甚至阴柔,像是仿照波卡·洪塔斯传说里某张性感插图弄的。肤色发红,像是用力擦过的陈年番茄酱污渍遗留的粉色。整体效果不好也不坏,就是贵。后来比利想,直接在脸上贴几千美金也能达到差不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