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0/22页)
“老麦克劳德家有两个儿子——哈里和小儿子维恩。但他们一直想要个女儿,然后渐渐地,没有受到女孩家人任何的阻挠,他们就将凯特吸纳进了这个大家庭。麦克劳德太太受过教育,通晓多门语言,擅长音乐,喜欢收藏。她辅导凯特学习法语和德语,教她钢琴。更重要的是。她将凯特词汇里所有的‘甭’以及爱尔兰话全清理掉了。麦克劳德太太教她穿衣打扮,带凯特随全家人去欧洲度假。‘我从没爱过第二个人。’哈里如是说。‘三年前,我叫她嫁给我,她答应不会嫁给第二个人。我给了她一枚钻戒。我从奶奶珠宝盒里偷的。我奶奶认定是丢失了。她甚至还申请了保险赔付。凯特把戒指一直藏在一个衣箱里。’”
三明治送了上来,阿瑟斯将自己那份推一旁,倒是点了一支烟。我自己那个吃了一半,余下的就喂“狗杂种”吃了。
“确实,四年后,哈里·麦克劳德娶了这位几乎不到十六岁的奇特女孩。我去参加了婚礼——在米德尔堡的圣公会教堂举行的——新娘扶着她那沼泽鼠小个子爸爸的手臂,从教堂甬道走下来,我这才第一次见着她。实事求是说,她真是个怪怪的人儿。那份优雅,那种气度,那副唯我独尊的模样:甭管她年龄多大,她简直就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员。你崇拜雷蒙·钱德勒吗,琼斯?哦,好,好。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我要说的是,凯特·穆尼让我想起来雷蒙·钱德勒式的那些神秘莫测的富家千金女主角。哦,不过她却更加的气质非凡。且不管这些,钱德勒这样描写他的一位女主人公道:‘金发女郎处处有,然而金发女郎品相却各有不同。’的确有道理;而对于红头女郎,这句话就更是恰当不过了。红头发的人总是有某种毛病。头发不是卷曲,就是颜色不正,要么太浓太粗,要么太淡如病态。还有他们的肤色——它们排斥所有的自然天气:风吹,日晒,一切东西都会使之褪色。真正漂亮的红发女郎,比一颗四十克拉的完美无瑕的鸽血红宝石还要罕见——或者说有瑕疵的也行吧,对于红发女郎而言。然而这一切都不适合拿来说凯特。她的头发犹如冬日的薄暮,带着最后一抹晚霞的淡淡余晖。我曾见过的红发女郎中,唯一一个肤色能与她相比的是帕梅拉·丘吉尔。不过呢,帕梅拉是英国人,从小深得英国润泽的湿雾滋养——这样的湿雾,每一位皮肤科医生都应该装上一瓶。哈里·麦克劳德对她眼睛的描绘也一点不假。那几乎就是个神话。通常,那双眼睛都是灰色的——蓝灰色,深处闪烁着绿莹莹的光彩。一次在巴西,我曾在海滩上遇着过一个浅肤色的男孩,眼睛微斜,绿莹莹的,跟凯特的眼睛一模一样。像格兰特太太的翡翠项链那种颜色。
“她堪称完美。哈里爱慕她;他父母也非常喜欢她。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她非常的精,她脑瓜比他们谁都转得快,她心中的筹划远远超过了麦克劳德的门第。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属于与她同类的那种人,虽然我不敢妄称有她十分之一的智商。”
阿瑟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根炉灶火柴;他将火柴在拇指指甲上呼啦一擦,点燃了又一支烟。
“不,”阿瑟斯在回答一个无人提出的问题。“他们从没有孩子。过了好些年,我每个圣诞都会收到他们寄来的贺卡,通常是一张凯特整装上马,像是要去狩猎的照片——哈里则牵着缰绳,一只手里拿着号角。巴伯·海顿,我们在乔特中学认识的一个伙计,一次来参加乔·艾尔索普在乔治镇的小型闲聊晚宴;我知道他住在米德尔堡,于是问起他麦克劳德一家的事情。巴伯说:‘她跟他离婚了——她已去国外生活,我想大约是在三个月前。闹得挺厉害,我也只知一二。不过我知道的是,麦克劳德家将哈里打点送去了康涅狄格州一个惬意的小小休假屋,出口有保安把守,窗户上装了牢固的铁栅。’
“我肯定是在八月初听说这事的。我给哈里的母亲打电话——她正在萨拉托加卖马驹——问她哈里的情况;我说想去拜访他,她说不行,不可能的事,然后哭了起来,说了一声对不起,就挂断了电话。
“最近,正好我要去圣莫里茨过圣诞;在巴黎,我稍作停留,顺道去拜访了塔蒂·劳克斯让,她曾经为克里斯托巴尔·巴伦西亚加的巴黎世家做过好些年销售。我请她吃午饭,她说可以,但我们必须得去马克西姆餐厅。我们不能在某个安静的小餐馆见面吗,她说不行,我们必须得去马克西姆。‘这很重要。你会明白为什么的。’
“塔蒂预订了一张客厅里的桌子。我们喝过一杯白葡萄酒后,她指了指旁边一张铺陈豪奢,只为一人预留的空桌子。‘等着瞧,’塔蒂说。‘过一阵子,一位最漂亮的年轻女子将会坐在那张桌子前,孤身一人。过去六个月里,克里斯托巴尔一直为她提供服装。他认为,自格洛里亚·卢比奥之后,再没第二人能与她媲美。’(注:卢比奥太太,一位极尽优雅的墨西哥人,在其婚姻生涯的各个阶段曾分别是德国福斯坦堡伯爵、埃及法克里王子和英国百万富翁洛尔·吉尼斯的妻子。)‘整个巴黎都在谈论她,却没人了解她多少。除了知道她是美国人。还有她每天都来这里进午餐。总是一个人。她似乎没有朋友。哈,瞧。她来啦。’
“与客厅里所有人不同的是,她戴了一顶帽子。那是顶非常迷人的软檐黑帽,很大,形状像男式的博尔萨利诺绅士帽。一条灰色的雪纺绸围巾疏松地在喉咙处打了一个结。帽子,围巾,最抢眼的就这两件东西;剩下的就是巴黎世家最普通不过的一套无领直筒帮巴辛绸黑色套装,不过却非常地合体。
“塔蒂说:‘她来自美国南方什么地方。名叫麦克劳德太太。’
“‘哈里·克林顿·麦克劳德?’
“塔蒂说:‘你认识她?’
“我说:‘我应该认识。我曾是她婚礼上的一名引座员。太不可思议了。哦,我的上帝,她最多不过二十二岁。’
“我叫服务生给我一张纸,给她写了个纸条:‘亲爱的凯特,我不知道是否你还记得我,不过我曾是哈里中学时的一位室友,是你们婚礼上的一名引座员。我将在巴黎逗留几天,非常希望能来看望你,如果你愿意。我住在洛提宾馆。阿瑟斯·内尔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