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19/22页)

客人不多,全都按捺着性子,似乎一待女主人退出房间,就要放肆地尽情狂欢——就像侍臣候着王室退场的那种时时刻刻的紧张压抑。

女主人穿一件莎丽,戴一串深绿色翡翠,斜倚着埋在坐垫里。她双眼空洞呆滞,像那些被长期监禁的人时常流露的眼神,也像她身上的翡翠那般矿化的漠然。她的视线,她看什么不看什么,有一种诡异的选择性:她看见了我,却半点也不注意我怀里的狗。

“噢,阿瑟斯亲爱的,”她病怏怏地轻声道,“你现在又有什么新发现?”

“这位是琼斯先生。P·B·琼斯,我想应该是。”

“你是个诗人,琼斯先生。因为我是一个诗人。我看人从来都很准。”

不过,她虽然瘦瘪得让人怜悯,却仍算是相当的漂亮——一种好似摇摇欲坠地踩在疼痛之刃上,为病痛磨折的美丽。我记得在某个周末增刊上看到说,她年轻时很丰满,圆滚滚一个胖妹,后来听从一个节食狂的建议,吞下一条或是两条绦虫;现今,看到她那饿得不成人形的样子,她弱不禁风的体态,让人不禁想那些绦虫是否继续鸠占鹊巢,构成了她一半的现有体重。显然,她不知怎的读懂了我的心思:“是不是太蠢了。我这样瘦,我太虚弱了,走路都困难。我去哪里都得人架着。说真的,我喜欢读你的诗。”

“我不是诗人。我是个按摩师。”

她皱了皱眉。“《碰伤》。一片叶子落下,我心忧伤。”

阿瑟斯说:“你告诉我说你是作家。”

“唔,是的。曾经是。差不多吧。不过似乎相对于写作,我更长于按摩。”

哈顿太太向阿瑟斯寻求意见;似乎他们在通过眼神耳语。

她说:“也许他能帮凯特。”

他说——对我说的:“你出门旅行方便不?”

“可能吧。别的似乎我也没什么可做的。”

“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巴黎见我?”他问道,语气突转冷峻,像一个商人。

“明天。”

“不行。下个星期。周四。丽思酒吧。康朋街店。一点一刻。”

女继承人在浮花织锦的鹅绒填充条形软座里叹了一口气。“可怜的孩子,”她说罢,将毫无创意地涂满杏黄色甲油的弯指甲在一个香槟玻璃杯上敲了敲,意即叫那位塞内加尔仆人扶她起来,助她登上铺着蓝色地砖的楼梯,到火光明亮的内室去——在那儿,睡梦之神摩耳甫斯——对于那些狂躁之人,受辱之人,还有尤其是那些有权有势者而言,他永远是个捣蛋鬼——正乐颠颠等候着一场藏猫猫游戏。

我卖掉了一枚蓝宝石戒指,那也是邓尼·福茨送我的一件礼物,而这又是他的希腊王子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我把它卖给了黑白混血的迪恩——迪恩酒吧所有者,游行队伍酒吧在这殖民地里的上流社会顾客群中的主要竞争对手。虽然只是件随赠品,但它却得以让我飞往巴黎,还有“狗杂种”——“狗杂种”塞在一个法国航空旅行袋里。

星期四,一点一刻,我准时走进丽思酒吧,手里仍提着装在帆布包里的“狗杂种”,因为她拒绝留在巴克大街上那家我们入住的廉价宾馆房间。头发油亮的阿瑟斯·内尔森心情很好,笑容满面,正在屋角的一张桌子边等我们。

他拍拍小狗说:“噢。很意外啊。我没想你真会来。”

我只说了一句:“最好是别让人失望。”

乔治斯,丽思酒吧领班,代基里鸡尾酒专业调酒师。我要了一杯双份量的代基里,阿瑟斯同样也要了个双份的。在他调酒的当儿,阿瑟斯问道:“你了解凯特·麦克劳德吗?”

我耸耸肩。“只是在一些垃圾报纸上读到过。很擅长玩步枪。她不就是曾射杀了一头白豹的那位吗?”

“不是的,”他若有所思地说。“她在印度游猎,本来是要射杀一只白豹,却射中了一个人——没致命,还好。”

酒上来了,我们只顾喝酒,彼此再没说一句话,除了“狗杂种”时不时地汪汪几声。纯正的代基里,爽滑的冲劲儿里微微带着点甜味;不正的代基里就一个呛人的酸味。乔治斯把握得恰到好处。因此,我们又要了一份。阿瑟斯说:“凯特在这宾馆里有一套寓所,我们聊过之后我想要你去见她。她也在等着我们。不过,首先我想给你说说她的一些情况。要三明治吗?”

我们点了普通的鸡肉三明治,康朋街店丽思酒吧唯一的品种。阿瑟斯说:“我在乔特罗斯玛丽中学有个室友——哈里·麦克劳德。他母亲是一位奥蒂斯式的天才,来自巴尔的摩,他父亲在弗吉尼亚州有一块地——具体来说,他在米德尔堡拥有一大片的土地,并在那地方饲养狩猎马。哈里做事非常较真,喜欢争强好胜,而且嫉妒心非常强。不过像他那样富有,那样英俊,那样矫健的人——你很少能听到有人抱怨他。每个人都当他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除了一件事情很是奇怪——每次大伙儿瞎扯到性的问题,说到他们睡过的女孩儿,想睡的女孩儿,诸如此类的话,嘿,哈里总是嘴巴紧闭。一些人说可能哈里是同志。但我却知道并非如此。这真是一个谜。最后,毕业前的一周,我们喝了好多的啤酒,大家都喝高了——啊,美丽的十七岁——我问是否他家里人都来参加毕业典礼,他说:‘我弟弟要来。还有妈妈和爸爸。’我又说:‘你女朋友呢?哦,我忘了。你没有女朋友。’他盯着我看了好长一会儿,似乎是在决定到底是揍我,还是不理睬我。最后,他笑了笑;那是我曾见过的人脸上最凶狠的微笑。我也说不出为什么,我惊呆了;那微笑让我想要哭。‘不。我有女朋友。没人知道。包括她家人,包括我家人。但我们订婚已经三年了。到我二十一岁那天,我要娶她。我七月份满十八岁,我真想那时就娶她。但我不能这样。她才十二岁。’

“大多数的秘密都不应该说出来,尤其是那些较之于吐露者,对聆听者威胁性更大的秘密;我感觉哈里会与我为敌,因为我哄骗他,或者应该说我允许他吐露了这秘密。然而一旦开了头,就没法中止。他思绪混乱,是神魂颠倒的那种混乱:女孩的父亲——一个叫穆尼先生的人,一个爱尔兰移民,一只来自基尔代尔县的真正的沼泽鼠——在麦克劳德家的米德尔堡农场帮工做马夫。那女孩,也就是凯特,是五个清一色女孩中的一个。这些孩子全都生得有碍观瞻,除了最小的一个——凯特。‘我第一次看见她——唔,注意到她时——她六七岁的样子。穆尼家的孩子全都是红头发。但她的头发,整个儿给剪得短短的。像个假小子。她很擅长骑马。她能策马跳跃,跳得你心里怦怦直跳。她眼睛是绿色的。不仅仅是绿色的。我也解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