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7/11页)
可是今天不同。
所有三十个人相偕来到一百二十四号的时候,她们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坐在台阶上的丹芙,而是她们自己。更年轻,更强壮,简直像躺在草丛中睡觉的小姑娘。鲇鱼在平底锅上,油花飞溅;她们看见她们自己在往盘子里舀着德式土豆沙拉。水果馅饼流出的紫色糖浆给她们的牙齿染上了颜色。她们坐在门廊上,跑下小溪,打趣男人们,托着屁股把孩子们举起来,或者,仿佛她们自己就是孩子,骑在老人的脚脖子上,老人们则抓住她们的小手,让她们骑大马。贝比·萨格斯在她们中间大笑着、一瘸一拐地走着,还撺掇她们再来一把。已经故去的母亲们,曾随着口琴声摇摆着肩膀。她们过去倚靠过和爬越过的栅栏早没了。那株灰胡桃的树墩已经像把扇子似的分了叉。可那就是她们,年轻而快乐,在贝比·萨格斯的院子里戏耍,没有感觉到那在第二天愈发明显的妒意。
丹芙听见咕哝声,向左边望去。她看见她们,就站了起来。她们分成几拨,低声嘟囔着,却没迈进院子一步。丹芙挥了挥手。有几个也挥挥手,却没再走近。丹芙又坐下来,纳闷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女人跪了下来。其他的有一半也这样做了。丹芙看见了低垂的脑袋,却听不见那领头的祈祷——只听见了作为背景的热情附和的声音:是的,是的,是的,噢是的。听我说。听我说。下手吧。造物主,下手吧。是的。那些不跪的人站着凝视一百二十四号,其中的艾拉企图望穿墙壁,看透门板,瞧瞧那里头究竟是什么。死去的女儿果真回来了吗?还是个假装的?它还抽打塞丝?艾拉领教过好多种打法,就是没有被打垮。她还记得被车闸敲掉的下牙,记得腰上一圈因为车铃留下的绳子粗的伤疤。她生下了一个毛茸茸的白东西,却拒绝给它喂奶,它的爸爸是“迄今最下贱的人”。它活了五天,从未吭过一声。一想到那个小畜生也会还魂,来抽打她,她的下颚骨就动弹起来;于是艾拉吼开了。
随即,跪着的人和站着的人都跟她一起吼。她们停止祈祷,后退一步,回到了开始。开始时还没有语言。开始时只有声音,而她们全都听到过那种声音。
爱德华·鲍德温驾着一辆大车走在蓝石路上。他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自己骑着“公主”的形象。身体呈曲线,双手抓住缰绳,他看起来才像他的真实年龄。可是他答应了妹妹绕道去接一个新来的姑娘。他没必要去想脚下的路——他是在朝他出生的那所房子去呢。也许是这个目的地使他想起了时光——它流驶或飞逝的样子。他有三十年没见那所房子了。没见过房前的灰胡桃树、屋后的小溪流,还有中间的方块房子。甚至没见过道路另一边的青草地。屋里的情景他很少记起,因为搬家进城时他才三岁。不过他倒记得,饭是在房子后面做的,水井旁严禁玩耍,还记得不少女人们都是在那里去世的:他的母亲、祖母、一个姨母和他出生前就夭折了的一个姐姐。男人们(他的父亲和祖父)带着他和他的小妹妹在六十七年以前搬到了宫廷路。当然,蓝石路两旁的八十英亩田产还是最要紧的,可他对这所房子有某种更甜蜜更深厚的感情,因此他把它租了出去,可能的话就收回点东西,就算什么都收不回来也没关系,因为有了房客它就不至于完全失修。
曾经有一个时期,他在那里埋过东西。他想保护的贵重物品。作为一个孩子,他所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家里都有权使用,他都要向家里交代。隐私是一种大人的嗜好,可等他长大成人以后,却似乎并不需要它了。
马一路小跑着,爱德华·鲍德温用呼气吹凉了他美丽的唇髭。本教区的女人们普遍认为,除了手以外,唇髭是他的最吸引人的特征。黑黑的,有着天鹅绒的质地,因为结实的、刮得光光溜溜的下巴而更显得英俊动人。可他的头发是白的,他妹妹的也一样——而且从年轻时起就是如此。这使得他在所有集会里都成了最显眼、最容易记住的人,漫画家们描绘当地的政治对抗时,总爱盯住他那戏剧性的白头发和浓黑的唇髭。二十年前,本教区正处于反奴隶制运动的高峰,他的颜色本身好像就是运动的热点。敌人们称他为“漂白的黑鬼”。在一次去阿肯色州的旅途中,一些对黑人船夫的竞争深恶痛绝的密西西比水运工人曾经把他抓住,用鞋油涂黑了他的脸和头发。现在,那些鲁莽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留下的只是恶意的淤泥、破碎的希望以及根本无法克服的困难。一个安定团结的共和国?哼,他这辈子可指望不上喽。
对他来说,连天气都太过分了。他不是觉得太热就是冻得要死,这一天呢,又是个火疖子。他压低帽子,免得脖子被日头晒着,那个部位最容易中暑了。这种人皆有一死的想法,他已经不觉得新鲜了(他都年过七十了),可是仍然有搅乱他的力量。他驾车驶近老宅子,那总是在梦里依稀浮现的地方,愈发留意到时光推移的方式。用那些他经历过但未参加的战争(打迈阿密人、打西班牙人、打分离主义者)来衡量,时光走得很慢。可是用他秘密地埋藏的那些玩意儿来衡量,一切只在眨眼之间。那盒锡兵到底在哪儿?没有表的表链呢?他藏它们是为了躲谁呢?也许是他爸爸,一个笃信宗教的男人,像上帝一样洞察万物,而且总把自己知道的讲给每个人听。爱德华·鲍德温觉得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古怪的人,然而他有一个明确的准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所有生命都是。他的儿子至今对此深信不疑,尽管理由越来越少。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老日子里的信件、请愿、会议、辩论、征兵、争吵、救援和彻底叛乱那样激动人心了。然而那个准则起过作用,或多或少地,当它用不上的时候,他和妹妹就亲自上阵,排除障碍。比如那回,一个跟婆婆住在老宅子里的黑奴逃犯惹了一身祸,就多亏了他们出力相救。教区设法让杀婴案和关于野蛮的叫嚷转了向,从而为废除奴隶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多好的年月啊,充满唾弃和判决。现在他只想知道,他的锡兵们和他那没有表的表链到哪里去了。对于这酷热难当的一天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带回新来的姑娘,回忆起他的宝藏究竟埋在哪儿。然后就回家,吃饭,然后照上帝的意愿,太阳会再次落山,保佑他睡一夜好觉。
路弯得像只胳膊肘。他走近时,先听见有人在歌唱,然后才看见了她们。女人们聚集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外面时,塞丝正在把一坨冰凿碎。她把冰锥子放进围裙口袋,把碎冰碴舀到一盆水里。当歌声从窗口飘进来,她正拧出一块湿毛巾,放在宠儿的脑门上。宠儿大汗淋漓,四仰八叉地躺在起居室的床上,手里拿着一块石盐。两个女人同时听见了歌声,又一起抬起头。声音变大了些,宠儿坐起来,舔着盐走进大屋。塞丝和她交换了一下眼神,朝窗口走来。她们看见丹芙坐在台阶上,远处,院子和路交接的地方,她们看见三十个女邻居癫狂的面孔。有的闭着眼睛;有的在仰望灼热、无云的天空。塞丝打开门,然后去拉宠儿的手。她们一起站在门口。对塞丝来说,仿佛是“林间空地”来到了她身边,带着它全部的热量和渐渐沸腾的树叶;女人们的歌声则在寻觅着恰切的和声,那个基调,那个密码,那种打破语义的声音。一声压过一声,她们最终找到的声音,声波壮阔得足以深入水底,或者打落栗树的荚果。它震撼了塞丝,她像受洗者接受洗礼那样颤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