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应许之地通往美国世纪的大门(第10/11页)

帕滕乐观地相信美国的“公民本能”会逐渐发展,最终形成“一种社会整合,并且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形成一个真正的美国社会”。不过,社会整合在19世纪晚期还是一个令人误解的概念。对于一些人来说,重要的是形成一种明智的整合,而只有遵照盎格鲁—撒克逊的社会规范所形成的整合,才是明智的。

乔塞亚·斯特朗曾经断言:“没有人仅凭自己根茎的力量就可以挺立不倒,他的枝杈与别人的枝杈互相联结,这是社会形成的基础。”但斯特朗并没有期望通过移民来形成一个新的国家混合物,也就是拉维基所描述的复合的美国人。恰恰相反,在斯特朗看来,移民不仅是“道德败坏的”,而且移民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内部的一种疾病。他强调指出,“会传染的不是健康”,而是疾病[25]。在他看来,这种传染病的救药就是美国精神,这是能够治疗美国所有问题的万能药,而到了后来,甚至有人会说,这是可以治疗全世界所有问题的万金油。

1892年,埃利斯岛上新建的移民站投入使用,可以接收那些有明显生理疾病的移民,从而阻止他们进入美国。但斯特朗等人担忧的疾病并不是医学上的疾病,而是一种文化上的疾病,将其阻拦在边境地区并不是个解决办法。斯特朗沮丧地观察到,“许多美国公民都没有美国化”,这种情况既“自然”又“不幸”。尽管斯特朗在后来的城市研究中也指出有必要将城市游牧人口美国化,19世纪90年代里他关注的焦点还是西部地区。他并不是唯一持这种观点的人。许多改革家也警觉地关注着美国那片已被形容为“荒蛮”的地区,其中有些人关注当地的土著居民,另外一些人则更关注新近的移民。

威斯特等作家以及后来的好莱坞对西部边疆的战事进行了演绎,将之描述成一起近乎值得举国庆祝的事件,但事实上,在“荒蛮的西部”基本毫无浪漫可言。在19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之间,“印第安战争”的残忍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都让内战相形见绌。其中的许多战争在后来都被描述为屠杀,足见整体的暴力水平。与此同时,强调白人定居者和当地居民之间的个别冲突——沙溪大屠杀、小比格霍恩河战役,甚至是伤膝河大屠杀——又会将这些事件定位成孤立的冲突事件。但事实上,这些事件也是19世纪中叶内战后重建的一个基本部分。就美国所有的战争来说,战争从来都不仅仅只是战斗,而是关乎心灵和思想的。

在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里,那些关乎心灵和思想的战争都与一对关键词紧密相连:和解与驱逐。不管是让前邦联成员重回联盟、大胆面对白人极端分子的暴力、处理日益增多的移民可能导致的后果,还是适应“大财阀”反复灌输的变化发展的经济和就业局面以及随之而来的行业动荡,都围绕着这对关键词。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美国人是什么、代表什么。随着美国理想面临着工业、城市和移民带来的巨大挑战,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愈加紧迫。美国改革家们对于城市环境的担忧包含了工业、城市和移民三个主要问题,这三个问题相互交织,很难拆分开来。

在边境地区,改革家的动机也许同样复杂,但是他们采取的行动却相当直截了当。当地人和外来者之间的公开战争必须在某个时刻停止。对于密西西比河以北的土著民族来说,一味抵抗工业化和移民的双重势力并不是长远之计。铁路和电报不可避免地到来,同时也带来了定居者、士兵、矿工和传教士,有些人想长期定居在这里,有些人则只是在去往西海岸的路上途经这里,这一切都宣告着一种生活方式的终结,而平原上水牛群的消失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这种生活方式的终结。

然而,土著民族所遭受的损害并不仅仅是失去土地或者生计,有一种更为隐伏的文化攻击——有些人今天甚至称之为种族文化灭绝——毁灭了他们特有的文化。而这正是进入美国政体的代价。事实上,这也是几乎所有移民最终都要付出的代价,但是在西部地区,由于存在故意鼓励甚至是强迫政权更迭的政策,这个进程被极大地加快了。

然而,让土著融入美国是很成问题的,在19世纪晚期当然也没能实现。1816年时,国会通过了《印第安开化法案》,鼓励以同化的手段促进白人定居者扩张进入土著地区。假如印第安人摒弃了自己的部落联盟,就可以被归化成为美国公民,但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并不会自动获得投票权(见图41),许多土著人住的只是过渡性的房子,拥有的是双重国籍,而这种身份在损害他们在部落的位置的同时,却没有给予他们与美国公民或归化移民同等的身份。海伦·亨特·杰克逊(Helen Hunt Jackson)在《世纪的耻辱》(A Century of Dishonor,1881年)一书中向美国政府虐待土著部落的做法提出了最为严厉的控诉。明尼苏达州主教亨利·本杰明·惠普尔(Whipple)在为这本书作的序言里写道:“印第安人是我们国土上唯一没有任何个体权利的人种……他的权利融在部落之中——他在法律面前毫无立足之地。”[26]

19世纪末,与美国想要归化“印第安人”的冲动行为相类似,在其他英国白人定居者为主的社会里也有类似的现象,尤其是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美国,前废奴主义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和温德尔·菲利普斯(Wendell Phillips)等人都非常积极地通过印第安人权利协会和国家印第安人防御协会等机构参与印第安人改革运动。这些机构运作了一个寄宿学校体制,将土著儿童与其家庭和社会环境隔离开来,企图向他们灌输白人社会的宗教、教育和语言价值观。这些公然宣示白人民族主义价值观优于土著价值观的企图得到了部分法令措施的支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1887年的《道斯土地分配法》。这部法案规定,愿意放弃部落身份的土著居民将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并且将储备土地分给个体的家庭使用——这更接近杰斐逊在西部的土地理想。

图41 《“走开!”印第安人没有什么那些加入美国国籍的人一定要尊重的权利吗?》(托马斯·纳斯特)。这幅漫画出现在1871年4月的《哈泼斯周刊》上。图中,一位非裔美国人警察正在将一位印第安人赶出投票站,周围站着纳斯特笔下相当典型的几位“归化的”美国人。纳斯特也许坚定地支持非裔美国人和印第安人的权利,但他对于移民的漫画形象处理恐怕在刻画动机和手法上就都没有那么高尚了。这幅画中有多重讽刺,从标题开始就暗含讽刺。标题直接援引了1857年著名的德雷德·斯科特案中首席法官罗杰·托尼宣称的非裔美国人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白人一定要尊重的权利”。这适当地提醒了我们,在公民权利的问题上,19世纪的美国并没有前进,而是在一个越来越小的圈子里打转。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7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