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2/16页)

徐婷回忆,最后一次是白色情人节,同心送了一盒巧克力,徐婷没作他想,拆开来跟另一个相熟的男生分了几颗,同心突然就生气了,两个男生在教室后面打了起来。徐婷气不过,上去扇了同心一个耳光,那之后他们没有再说话,迎面撞见了也要绕道走,徐婷没说什么,但心里总归有点过意不去。

然后就是那个周末,同心难得传来了简讯,说是有事情要跟徐婷讲清楚。她有点高兴,以为终于可以消除误会了。吃过午饭,她第一次去了他家,走进客厅才发现空无一人,门从背后关上的时候,徐婷后知后觉感到了一点害怕。

“然后我就跟着他上楼了……对,就是那个房间,你看见的,他……他哄着我,一边就压过来解我的衣服扣子……我……我……”徐婷像是陷入了崩溃,大颗的眼泪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在桌上砸出啪嗒啪嗒的声响。郑确手忙脚乱地找纸巾递过去,凑得近了,少女脸颊蒸腾的湿热仿佛伸手可触,郑确心里气急——怎么能,怎么会有人对这样的女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让她坐在这里这样的哭!这下子老三再怎么良善,那光辉也辐射不到他弟弟身上了。同心的坠楼画面又在郑确脑子里回放了一遍,这一次,是怀着报复的恨。

“我当时拼命反抗了,他打我,我就咬他……但是……我没有办法……”徐婷咬着嘴唇,仿佛痛苦已经满溢到极限:“之后趁他不注意,我跑了出去,他大概怕我告诉别人,发了疯似的出来追我,然后,哼,应该是报应吧,一辆货车开了过来,他没看见,一下子撞飞出去了。”

光是寥寥几句郑确也能听出那其中的惊心动魄。徐婷的脸上闪过一丝阴沉的笑意,看在郑确眼里,是大仇得报的快感。“我爸跟我说他死了,陪了一条命,这事情我也有不对,就不立案了。我是想不通,我有哪里不对?因为跟他做朋友?因为信了他去了他家?”徐婷的声调愤怒地拔高:“我之后多长时间担惊受怕,谁都不知道,跟谁都不能说。好不容易过去了一年,我以为这事情终于可以忘了,结果……”

结果徐婷从老三家附近经过,好巧不巧,看到了小阳台上站着的人。

化成灰她也认得他,他没死,他还活着,徐婷的噩梦回来了。这个人迟早要找上自己,哪怕对方并没看见她,徐婷也觉得自己被瞄准了。

“我不打算下半辈子继续担惊受怕,我得做点什么。”

老三是难以接近的。徐婷跟过他一阵,知道了他在社会上有个女朋友,野,不学好,文身染发打耳洞,粘他粘得死紧。徐婷试探过,他虽然并不认识她,但似乎也对低年级的小妹妹没有太多兴趣,别说打交道,连多看两眼都有限。她没灰心,再跟下去,就出现了郑确。

“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卷进来的……但是,我……我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徐婷停止了哭泣,眼泪却没干,她泪盈于睫的样子很美,她也清楚知道自己的美,她不去擦那些泪珠,只透过它们楚楚地瞥着郑确。她是骗了他,但是谁又忍心责怪她呢?郑确摇了摇头,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徐婷要报复老三的弟弟,徐婷通过他找上了门,徐婷见到老三的弟弟,对方跳楼。这一切来得太过流畅,作为受害者的徐婷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坐拥了胜利。为什么她一露面他就要去死?老三不是说了,他弟弟已经傻掉了吗?

大概是看出了郑确脸上的怯意,徐婷站了起来,俯身凑近郑确的耳畔,奶油味的气息送来了轻柔的短句:

“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我可把秘密都告诉你了。”

她耳后的头发翩然滑落,扫过嘴角上翘的弧度。那是一张笑起来很好看的嘴,适合宣布一切让人高兴的消息。

“是我把他推下去的。”

郑确慌张地站起来,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零钱扔在桌上,跑了。危险关系

“烟缸已经满了。”这是吴汇打破沉默的第一句话。

郑源举着打火机的手顿了一顿:“啊,没事,倒这里,待会我去扔。”他撑开外卖的袋子,吴汇帮忙倒着烟灰,一不小心拂了一根筷子到地上,他俯身去捡的侧影落在郑源的眼里:“咦,你打过耳洞啊?”

吴汇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垂:“哦……好早以前了,瞎玩的。”

“你倒是胆子大。”郑源短促地笑了一声,“烟都不敢抽,这你又敢。”

“不知道烟有什么好抽的。”吴汇在烟雾缭绕中吸了吸鼻子,“不过你这个不难闻。”

“薄荷烟,跟抽空气差不多,也就占着点好闻的便宜了。”郑源门齿一扣,唇间发出一点微弱的脆响,这是他从汪士奇衣柜里翻出来的进口货:“过滤嘴里面有个小珠子,咬碎了薄荷味儿更重。”

“原来是这样。”吴汇伸出手,郑源以为他想看看,把烟盒转了过来,吴汇却摆摆手,枯瘦的手指探到烟缸里捻起了一截烟头,那是刚掐进去的,过滤嘴上的湿痕还在。郑源心里翻起一点古怪,仿佛那手指触到了自己的嘴唇。

吴汇轻轻冲烟头吹了一口气,微亮的暗红从边缘复燃了起来,又迅速灰败,像是火的回魂:“他说过,烟比毒还难戒,毒是瘾,至少能强迫自己断瘾,烟是习惯,不用动脑子,只要看一眼,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点上了。”

“哪有这么夸张。”郑渊勾起嘴角。他知道吴汇这算默认了他的故事。吴汇也笑:“真的,以前我也不信,后来我信了。”

“信什么,烟比毒还难戒?”

“不,是习惯,习惯比欲望更长久。”吴汇眯起眼睛:“也许你说得没错,那两个人确实是老相识,就像你跟汪警官那样的。”

果然。郑源心想。八十年代的婴儿潮催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他们生而孤独,群居本能却驱使他们超越血缘,去绑定胜似手足的同龄人。死党二字,分量跟朋友是不一样的,用老话来说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爬过墙,一起开过裆,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分享童真、冒险、荒唐、豪迈和艳遇,比很多真正的家人还要亲。但是这样的感情限度在哪里?为了对方杀人,顶罪,坐牢,认死刑,哪怕对方已经死了?如果把主角换成他和汪士奇,他能为对方做到哪一步呢?又或者说,汪士奇能为他做到哪一步呢?

郑源知道自己触及了危险的边界,嘴上的烟烧到尽头,他急急忙忙地摸上烟盒,试图从那点胡思乱想中跳出去。

“他们认识的时间其实不算长,但是有的事情,可能并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去确定,你说对吧。”吴汇若有所思地捏着烟蒂,目光随着上面细微的烧痕起伏:“我有时候在想,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人会认识呢?每一天我们要在路上遇见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个呢?郑记者,你相信有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