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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不会,”杜鲁门说,“我认为不会这样的。有个很长的词怎么说来着?混种(miscegenation)?”杜鲁门继续走着,挥舞着他的手杖,然后转向记者问道:“你会让你的女儿嫁给一个黑人吗?”当记者回答说他会让他的女儿嫁给一个她所爱的人时,杜鲁门说:“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又说,“是的,她不应爱一个和她肤色不一样的人。你会挑选那个和她一起出门的人。我这样做了。我的女儿嫁的人就很合适。”

第二天早晨,所有这些言论都刊登在《纽约时报》内页一个小标题之下。这个报道在第二段里也提到,杜鲁门一直“在其他方面提倡种族融合”,还提到玛格丽特·杜鲁门嫁给的“合适的人”是《纽约时报》的克利夫顿·丹尼尔。

有人向卡特利奇问起他对“混种”的观点,有时发生在他外出旅行时,他回答说这个题目根本不是他眼下主要关心的事情。他以一种戏谑的自信口气说,他关心的是自己的女儿想嫁给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白种男人(她的确嫁给了那个男人,现在离婚了)。特纳·卡特利奇,没等发问就会预见到问题所在,从而避免轻率。他把民权运动的所有方面都视为极为重要的,以致不会和那些老是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的人严肃地讨论。甚至在报社里,卡特利奇也极力保留自己私下的想法,有时会幽默地避开一个尖锐的问题,有时像是漠不关心——就像他在这天下午做的那样,坐在会议室里听两个年轻的南方人丹尼尔和西顿用文雅的声音讨论密西西比最近发生的暴行。一直听到这一天的会议结束,丹尼尔对准备离去的编辑们说:“谢谢,先生们。”

卡特利奇已经有40年没有在密西西比生活了。现在他是一个纽约人,沉溺于最成功的南方人很快能适应的甜蜜的都市生活:光顾更好的餐馆,知道所有招待领班的名字,居住在东区的一座豪华大公寓里。在纽约东区,正是主张种族隔离的纽约的地主们,已经把种族隔离训练成为一种优美、文雅的艺术。卡特利奇的第二次婚姻,娶了一个他九年前在旧金山的一次编辑大会上认识的富有、有吸引力的新奥尔良寡妇,这次婚姻是幸福的。他现在一年挣十万美元,有一个广泛而有趣的朋友圈。他不是一个大名人,而且他也不希望成为大名人,宁愿在公司范围内起作用,但他的名字在美国的每个新闻编辑部里都是人尽皆知的,他得到了纽约和华盛顿最有权力的政治家的尊敬和某种程度的敬畏。65岁时,在达到这个年龄之前,他就实现了他年轻时最奇异的梦想,而且在这个环境恶劣的城市,这个被他一位从密西西比迁过来的年轻朋友——威利·莫里斯称为“大洞”的地方,他已找到了归属感。

但在感情上,卡特利奇仍然是个南方人。喝酒时他说的话仍然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每当深夜他会想起在南方的日子,竟然达到了多愁善感的程度,甚至有点天真浪漫。他还记得那个农场,他交过的黑人和白人朋友。那个农场在密西西比中部的红土丘乡下,在奈斯霍巴县,是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取名的,但现在这个地方之所以更为知名,是因为1964年在这个地方,在一条偏僻的乡村道路上,有三个年轻的民权工作者——迈克尔·施沃纳、安德鲁·古德曼、詹姆斯·钱尼——在一次三K党的密谋中被一个个地杀害了。按中央情报局的说法,这次密谋牵涉到奈斯霍巴县的首席副治安官。

卡特利奇孩提时所知道的南方同他现在在他的报纸上读到的南方很少有相似之处——正如他不愿承认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新闻界的过错。记者们专注于一个个孤立的事件,正在进行中的对抗,合适出版的新闻。他们把历史的视角留给了别人,他们把这些地方的愉快方面留给了那些还没有遇到混乱和新闻报道的人的记忆里。这些人像卡特利奇一样,他们的南方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现在之所以想起南方,只是因一个熟悉的词“奈斯霍巴”突然从报纸上跳到他的眼前,唤起了他的记忆,或者刊登了一个事实或一个名字同他头脑里的密西西比有关。

例如,这天早晨的《纽约时报》刊登了汉森·鲍德温的一篇军事文章,提到内森·贝德福德·福里斯特将军。福里斯特是南方邦联军的一个骑兵军官,1865年拼命保卫塞尔马,抵御9000名进行掠夺的联邦士兵的入侵,包括一群黑人。尽管福里斯特失败了,但他在南方腹地仍然受到尊敬,是成千上万南方小伙子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他们的英雄还有詹姆斯·G.克拉克,他在1965年是塞尔马县治安官,是该县种族隔离的象征。

特纳·卡特利奇的外祖父詹姆斯·特纳,是福里斯特麾下的骑兵。为当上福里斯特的骑兵,一个有抱负的人必须有一匹马、一个马鞍、一把马刀,必须贡献出两大块熏肉。这些詹姆斯·特纳都有,他迫不及待地加入了福里斯特的军队,投入了密西西比州和田纳西州的战斗,打击联邦军士兵,而联邦军士兵的行列里可能就有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的祖父。如果是这样的,那么《纽约时报》工作人员中的这两位祖先一定处于民权战争的两个对立面——由于《纽约时报》编辑部本身发生分裂,《纽约时报》有两个人退出了报社,去参加邦联军。然而,《纽约时报》的业主,保持着模棱两可的态度。他不拥护奴隶制,但也不激烈地反对它。他叫亨利·贾维斯·雷蒙德,他和35年后买下《纽约时报》的阿道夫·奥克斯有许多共同之处——雷蒙德像奥克斯一样,想敞开所有大门,在公开发表意见方面不想陷得太深。正如雷蒙德所写的:“世界上很少事情是值得生气的,如果有的话,也恰恰是那些即使生气也无法解决的事情。”

亨利·贾维斯·雷蒙德,1820年出生于纽约州北部的一个农场,毕业于佛蒙特大学,是一个政治家。雷蒙德曾为霍勒斯·格里利的《论坛报》和其他报纸干过记者和编辑工作,但政治生活对他更有诱惑力,1850年他成了纽约州的一名众议员,辉格党的议员。但雷蒙德1851年得知他以前的雇主格里利上一年营利六万美元后,便也很快重新考虑了新闻业的好处。他和格里利的《论坛报》另一位曾经的雇员、已经成了奥尔巴尼成功的小银行家的乔治·琼斯一起,开始向那些像他一样有办报热情的人募集资金。他们打算办一个政治上保守的、口味上温和的报纸。雷蒙德认为,纽约的经济在繁荣,人口也在急剧增长,在纽约这样的报纸是有市场的,其他报纸要么太社会主义了,要么太爱传播丑闻了。尽管教会仍然耸立在城市的屋顶上,尽管纽约的50万人口大都集中在曼哈顿,第十四街上还是半乡村的,在离现在的时报广场不远的地方还有农场,不时还能见到野生动物,但港口已经挤满了大航船,卸下了货物,也卸下了来自爱尔兰和德国成千上万的移民,其中有未来的消费者和警察,以及奥克斯的父母。筹措七万美元开办《纽约时报》对亨利·雷蒙德和乔治·琼斯来说是相对容易的,《纽约时报》于1851年底开始出版,很快就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