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那些无法确定的地方(第5/22页)
身体和头脑都昏昏沉沉的,动弹不了,连抬手擦掉从眼皮上流下来的水都很费力。而且,我现在鼻子正淌着血,完全喘不上气来,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
意志命令我站起来,四肢却不听使唤。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十分危险——在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经历就是前车之鉴。我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逃离这个牢笼。我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快速扫了一眼房间,然后走到一扇玻璃窗前。窗外是一条夹在两幢楼之间的窄巷。我打开窗户,把头伸出去,看到远处有一条宽阔的四车道马路,道路笔直,有些坡度。
灵活的黄色出租车,一栋挨着一栋的深棕色砖砌大楼,还有屋顶的雨水池——毫无疑问,我又回到了纽约。
但具体是哪里?
特别是……现在几点?
外面的声音越来越近,我赶紧从窗户翻了出去,上了逃生用的金属楼梯,连滚带爬地下了楼,来到大马路上,然后胡乱选了一个方向,以最快的速度开始逃亡。我看到岔路口立着两个绿白相间的路牌,显示这里是阿姆斯特丹大街和109街的交叉口。所以,我现在是在曼哈顿西北部的大学生街区。警笛声越来越响,我惊慌失措地往左边跑去,想要离开大街,逃到一条和它平行的、两边都是灌木的狭窄侧道上。
为了隐藏行踪,我躲进楼与楼之间的缝隙里,紧贴着墙壁,借机恢复体力。衣服湿透了,我用衬衫袖子擦了擦鼻血。看来我穿的还是杰弗里·韦克斯勒留给我的那身衣服。我机械地瞄了一眼手腕上的表。祖父留给我的那块优雅的坦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多。
可是,是哪一天?
我努力理清思路。我最后的记忆是:公寓的电梯间,掉落在地上的购物纸袋,以及和上次在灯塔地下室里一模一样的强烈痉挛……
我打了个喷嚏。今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阳光十分温暖。尽管如此,我的牙齿还是在打战。
我需要一身新衣服。
我抬起头,看到头顶上晒着一些衣物。这些衣服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以我目前的处境来看,确实容不得我再挑挑拣拣了。我跳上一只垃圾桶,爬上围墙,努力去够那些衣服。我扯下一条帆布裤子、一件破了的扬基队T恤,还有一件牛仔夹克,然后迅速换上。没有一件衣服合身——裤脚在脚踝那里堆着,外套又格外紧身——但至少我现在身上是干的。我从刚刚脱下来的西服口袋里翻出来一些纸币和硬币,然后把湿乎乎的衣服全都扔进了垃圾桶。
我回到大街上,混入来去匆匆的人群中。跟上次一样,我又感到一阵眩晕、反胃,还有头痛。如果我还想开动脑筋想点事情的话,就必须先吃点东西。我看到马路对面有一家餐馆。在去吃饭之前,我往自动售报机里投了两枚25美分的硬币,买了份报纸。
第一版最上面的日期映入眼帘,我感到无比惊恐。
今天是1993年9月14日星期二……
2
“先生,您的鸡蛋、吐司和咖啡。”
女服务员把盛食物的盘子放在桌上,冲我微微一笑,然后回到柜台后面。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餐,一边仔细阅读这份《纽约时报》的头版新闻:
伊扎克·拉宾和亚西尔·阿拉法特达成和平协议
克林顿总统向这份“勇敢的赌注”致敬
文章配着一幅看上去很伟大的照片——在白宫前,比尔·克林顿面带微笑,张开双臂,庆祝另外两位领导人这一历史性的握手。在他右手边是以色列总理,左手边是巴解组织的领导人。
这张照片以及双方的声明让人们看到了两个敌对民族之间和平共处的希望。那么我呢?我到底是身处现实之中,还是在某个四维空间里?
我迅速判断了一下自己的处境。这一次,从我记忆中的最后一天开始算,14个月的时间消失了。无法解释的时间跳跃再次出现了。
见鬼,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感到小臂和双手在发抖。我很害怕,就像一个坚信床底下藏着鬼怪的小男孩。我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一些事情,它们让我的生活彻底偏离了轨道,失去了平衡。
我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这是小时候父母教我的。我必须面对这一切,我不能被打倒。但我此刻该去找谁?该向谁求助呢?
没过多久,我心里就有了答案。肯定不能去找爸爸,因为他只会骗我。而另一个人选渐渐浮现在我脑海中。他是唯一一个仍然活在世上并很可能经历过我正在经历的这一切的人——我的祖父,苏里文·科斯特洛。
女服务员在桌子间转了一圈,确保每一位客人的杯子里都续满了咖啡。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向她要了一张纽约市地图,并告诉她我会给她一笔慷慨的小费。
趁着咖啡还热,我连喝了几口,想起父亲对我说过的话。
你祖父还活着。他现在在纽约。他被软禁在罗斯福岛上一家精神病院里。
看着女服务员给我的地图,我在脑海中勾画着东河中间那块狭长的土地——罗斯福岛就夹在曼哈顿和皇后区之间。这座岛大约三千米长,两百米宽,我从来没去过那里。我曾经读过一本古老的侦探小说,里面说岛上有座监狱,应该在很久以前就关闭了。不过或许还在,这都说不准。我还在寄宿制医科学校读书的时候,隐约听说岛上有两三家医院尚在运营,其中有一家著名的精神病院——布莱克威尔医院。因为这家医院的建筑呈五边形,所以人们都管它叫“五角大楼”。苏里文就被软禁在那里。
能够见到祖父,这不仅给了我一个目标,还给了我些许勇气。我应该立刻动身才对。但他们会让我进去吗?理论上说,假如我能证明自己是他的直系亲属,应该就没问题。
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
我的钱包!
刚才掏旧衣服口袋的时候,我把现金全都拿出来了,却没有拿我的钱包,那里面装着我的身份证件。
我陷入了慌乱之中,赶紧付了钱,跑回小巷。垃圾桶还在那儿。我在里面找到了我的西服和长裤,然后迅速里里外外仔细翻了一遍。
一无所获。
妈的!
如果说眼下这个毫无理性可言的处境还存在一丁儿点逻辑的话,那么我的钱包应该就在西服里。我不相信有人会把钱包拿走,因为小偷一般只会拿口袋里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