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说理论证的“主张”和“理由”(第9/11页)
用大清国的或是18世纪法国的事情来引起联想,借以思考当今中国的问题和解决、防止之道,如果有说理功能的话,充其量不过是类比说理。用类比来进行思维非常普遍,常常运用在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问题思考过程中,它可以为了解一个陌生的问题提供一个可能已熟悉的路标。但是,正如斯泰宾在《有效思维》中所指出的,“我们必须记住,作为路标,它的可靠性必须经常加以测试。而且,虽然可以用类比做论据,借以触发一种结论……但是,哪怕是一个很好的类比,也总有那么一个点,到了那里,这个类比就垮了下来。”而且,有人会利用类比来进行诡辩或欺骗而不是说理,他们的“目的是劝说我们接受他们的意见,可是并不向我们提出任何可以为一个有理性思维的人所能接受的根据”。
说理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就什么说理,在说理修辞理论里,这叫明确论题。明确的论题就是“正题”——该谈什么就直接讨论什么,不要东拉西扯,更不要顾左右而言他。例如,今天“治吏”的关键是什么,是提高个人品质,改良官场风气,还是健全政治制度。要说清楚,不要只是暗示。类别联系或联想可以触发对某论题的讨论,但也可以引偏论题。例如,曾任康熙帝老师的清代名臣陈廷敬,官至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他再能干、清廉、铁面无私,都是在为皇帝效力。今天我们需要的是民主政治,不是王朝政治。因此,“治吏”已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新问题,用大清政治做“路标”来思考和讨论现代民主法治与官员权限,恐怕还没有起步,类比就会垮了下来。法国波旁王朝的类比不也是这么垮下来的吗?
类比在说理中经常被滥用或误用,“错误类比”(false analogy)是说理中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有论者认为,“错误类比”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弱类比”(weak analogy)。这是因为,类比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是相比之物间的类似关系有远有近而已。一般来说,关系近的就会显得比较合理,而关系远的则会显得牵强附会,因而暴露出谬误来。没有绝对正确或绝对谬误的类比,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远,没有两件事物的类比是完全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近,类比的两件事物都不可能合二为一。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有这样一个谜语,桌子和乌鸦有何相似之处。作者自己说,这本是一个无底之谜,但还是有读者给出了这二者间的类似特征,有的还相当精彩。但是,就算类比很贴切、很精彩,它所提供的充其量只是说明和修辞渲染,而不是能支持结论的理由或道理。
再好的类比也不过是一种巧妙的说法,由于它不是对正题的直接讨论,它的说服力只是表象的。美国作家阿瑟·克里斯托(Arthur Krystal)说,“一句说得很巧妙的话可能只是因为巧妙才有说服力。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许多历史故事、名人轶事都经常被用作比喻或类比。不同的使用者可以从它们引申出完全不同的解释和意思。好的类比精确有力、生动风趣,有很强的审美感染力,在演说中运用类比,能产生很好的修辞效果,但好的修辞效果不等于好的说理。类比的审美感染力可以强化一个正当的说理,也可以用来逃避说理,成为一种花言巧语,甚至还可以根本就是一个遮掩真相、乔装打扮的歪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评价一个不当类比的时候,不仅要评估它是强是弱,更要判断它是否正当,是否谬误。
先例
用“先例”来说理也是常见的,它与程度说理和类比说理有类似的地方,它们都包含着某种比较。先例说理往往依靠某些涉及过去和现今关系的常识思维,例如,以前如此,现在就该如此;他以前做过,为什么我现在不能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坏,所以已经很好。
儿童思维的一些特征经常与“援用先例”有关,如有样学样,他有的我也要有。家长也经常会用类比方式来教育孩子:你爸爸小时候很听话,你也要听话;他能够做到,你也要做到(学榜样)。因此,类比很容易成为一种惯性的思考方式。习惯性的援用先例可能造成错误的先例论证,因为它可能忽略过去与现在(或未来)环境条件的不同。先例论证经常用在以“光荣过去”对现在人进行的革命教育说理中。例如,2013年12月有一篇题为《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从我做起惩腐不贷》的文章说,“苏区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给自己的粮食定量只是一线普通战士的四分之三。延安时期,他自己种粮种菜,按规定标准领取伙食费,自掏腰包招待名士和外宾。”仅就说理而言,这样援用先例并不能证明“以前这样,现在应该也是这样”(当然,就算是证明了,贪官也照样是贪,所以“反腐倡廉”光靠说的,是办不到的)。这种援用先例完全没有考虑到一个基本的情况,那就是,以前和现在的环境条件完全不同了。以前的共产党被国民党围剿,生存资源极端缺乏,过苦日子是不得已的;现在已经几乎拥有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当然今非昔比。
先例论证援引的经常是某个带有情感色彩的过去事件(“革命故事”都如此),在情绪上调动和操控听众,减弱他们的逻辑分析意愿,以取得说服的效果。这是一种常见的宣传手法。例如,越南战争初期,美国总统约翰逊在战争动员的演说中说,“在越南退却换不来和平,‘慕尼黑协定’的希特勒告诉我们,胜利只会刺激侵略的胃口。战争会从一国扩大到另一国,带来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的冲突。”美国历史学家霍华德·津恩(Howard Zinn)驳斥尼克松说,1939年的欧洲与1965年的越南是不同的情况,第一,捷克人遭受的是德国的外来侵略,而越南是内部的叛乱和内战;第二,当时的捷克经济繁荣、政治民主,而南越政府则腐败而不得人心;第三,希特勒占领捷克是为了攻打波兰,而越共和北越则是为了国家统一。先例论证的残缺在于,它经常片面地强调与它有利的相似方面,而不提与它不利的不同方面。
“先例”说理有残缺,还经常因为只顾援引先例,而忘记思考先例好不好、值不值得效仿的问题。例如,有人说,“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不可能靠旅游业作为支柱,而发展工业,不可能没有污染。像西方国家一样先污染后治理,其实是很理想的局面。”还有人对中国严重的地下水污染这么说,“工业发展没污染是不可能的,这些西方国家闲着没事整天恶心中国…… 地下排污恶行早有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