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骆驼剌(第10/11页)

支吾了半天,他也没能说出一个字。不欢而散。

那天晚上他一夜未眠。他认为自己肯定爱上她了。或许,他一直在爱她,在那个男同事出现前就爱她,在朋友们开他玩笑前就爱她,只是他没有发觉罢了。可是他纳闷,爱一个人,却一直把她当成朋友,甚至忽略了性别,不存在任何“非份之想”,这怎么可能?

可是不管如何,他现在的确爱上她了。他在她面前扮绅士,紧张得手足无措,几小时不见便刻骨思念,一个人躲在旁边吃她的醋。他想,这还不算爱的话,那恐怕,这世上便没有爱了。

于是有一次,在夜公园里,他壮着胆子握了她的手,她顺势靠过来,倚上了他的胸膛。一切仿佛经过了演练,几年的朋友在一刻,自然而然地升华成爱人。

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可是他仍然搞不明白,怎么等来等去,还是娶了一位朋友作妻子?难道友情、爱情和婚姻之间,真的存有某种玄妙吗?

“选这样的女人做你的妻子:如果她是一个男人,你会选她作朋友。”诺贝尔这样告诉男人。

咖啡茶

虽然同是公司白领,生活习惯却截然不同。他有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和粗糙,她却精致到一根油菜叶都能烧成一盘菜。这倒没什么,他吃他的大口肉,她烧她的小碟菜,本来互不相扰。问题是,他们结婚了。

其实从恋爱时起,他们就发现对方和自己的若干不同。那时他们认为,这根本不是问题,相爱才是关键。可是婚后才发觉,原来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并非拼起两张单人床那样简单。

她喝咖啡,并且必须是那种巴西现磨他只喝茶,并且只喝大街上散卖的茉莉花茶。她听肖邦,抱一只毛毛熊坐在沙发上,伤感的泪珠儿挂在眼眶;他狂爱京戏,没事就在客厅里粗着嗓子喊两句程派唱腔,把她挂在眼眶的泪珠儿震得叭啦啦往下掉。她想在茶几上摆一束玫瑰,跟他说,下班后,你去买枝花回来吧!他说好。晚上回来,却抱回一个花盆,里面长一棵茂盛多刺的仙人掌。她说明天是结婚周年纪念日,你买瓶好酒回来,再买点好菜。他说当然当然。于是她一整天什么也不干,就盼着他买回红葡萄酒和西点小吃,好在烛光下尽情浪漫一番。他回来时,买倒是买了,却是两斤猪头肉和一瓶老白干。她气愤不已,坚决绝食。他却坐在餐桌旁,香喷喷地吃着肥腻腻的猪头肉,并不时喝下一口老白干,叭叭地咂着满足的嘴巴。

这些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竟然连人生目标和处世哲学,都是那样格格不人。她说我们去城东买套房子吧,那里房价上涨快,当成固定产。他说又要贷款?压力多大啊,还是轻松些好。她说我们想办法开个公司吧,做大事,赚大钱。他说开那玩艺儿干嘛,打工多好,老板替我们担着风险。她说我们要争取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让别人瞅着羡慕。他说我认为能保证目前这种安稳的生活就挺好,过日子难道是给别人看的?总之,两个人从来没有吵过架和红过脸,却比吵架和红脸更让彼此的心里不舒服。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彻底爆发,狂怒。他当仁不让。于是战争升级,她跑回娘家。

他去求她回来。其实不用他求,她本来就想吓唬他几天,然后自己跑回来。那天晚上他们长谈,她说我是咖啡的属性,你是茶的属性,这日子可怎么过?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你稍等,我煮杯热饮给你喝。十几分钟后,他端给她一杯热饮。

她抿了一口,有咖啡的浓香,也有茶的清冽;再抿一口,却既不似咖啡香得那样蛮不讲理,又没有茶叶初泡时的那种微涩。她问这是什么,他答咖啡茶。她问怎么做的,他答我也忘了。我忘了刚才是用泡好的茶煮的咖啡,还是用煮好的咖啡泡的茶。她笑了,义喝一口,说,都一样。然后命令他,去做饭!

婚姻生活中,针锋相对时,到底该谁作出牺牲?她为他改变?他为她改变?她忍着他?他让着他?这太过复杂了。其实,完全可以试着在某天晚上,精心泡一杯共同的咖啡茶。

一闪而过的美丽

他在车厢里邂逅了一位女孩,女孩的座位紧挨着他。那时他正看着书,一股温暖芳香的气息突然挠得他耳根发痒。猛转头,一个小巧的鼻尖几乎碰到了他的脸。女孩指指他手中的书,红着脸说,能不能看慢点?

这样他们便相识了。

他们去的是同一座城市。不同的是,他只是去出差,而女孩,却是回家。

话题是从他手上的那本书开始的,然后漫无边际地流淌。他们聊了很多,甚至装模作样地对国际局势交换了意见。午间,他请她去餐车吃饭,他在飘香的蒸气后看她,朦胧间,她的脸妩媚动人,iH也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的书本来是为了应付旅途孤单的,但这以后,他便再也没有时间去翻动它。

车到站时,除了客套上的告别,他还从她的眼神中读出另外一些东西。他们彼此互留了电话,一切自然而然。

再次见面,是三天后。她给他打来电话,说要请他吃饭,说要感谢他一路上的照顾。感谢他的照顾?他笑了。一个美丽的借口,此时他却不想揭穿。或许,假如她不打电话给他,他也会为他们找个见面的借口吧?

他们在秋夜的大街上散步,天有些冷,她紧挨着他,把手插进他的臂弯。她的动作让他幸福,甚至有了难以抑制的冲动。她问他什么时间回去,他说明天。明天吗?她的表情开始伤感,好似快乐突然长了翅膀,从她脸上匆匆飞走。

在他的房间里,他们继续喝酒。突然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她看,照片上,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傻呵呵地乐。她说你妻子挺漂亮的。他说是的,我很爱她。她说你不用紧张,没关系。她喝了一口酒,突然抱紧他。他忙说别别别。她说你真的不用紧张,没关系。她说现在我只想抱抱你。他就任她抱着,不忍动也不想动。他们就像两尊缠在一起的雕像,心却评评地跳出了声。有一霎间他感觉自己即将崩溃,扭了头,照片上的妻子正笑眯眯地盯着他看。他便惊出一身汗,将逃出很远的理智拉回。

他多次回忆过那晚的情形。他认为自己掏出的照片,好像不是为了给她看。那其实是给自己看的。他庆幸自己带了照片出来。

后来他说,在那个夜晚,他的确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当然只有一晚上而已。他说他的感情在那个夜晚跳跃了一下,只一下,然后一切归于正常。

第二天他再一次见到了她,在车站,她去送他。她说谢谢你,他说谢什么,她便也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她靠着一个男人的肩膀,小与倚人般幸福。她说这是我老公,我也很爱他。她说所以得谢谢你,昨天好险啊!她说就这样吧,把昨夜,当成一生中—闪而过的美丽瞬间吧。他说好的,同意高见。他们如释重负,相视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