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之路(第4/19页)

“哦,是的,”梅森上校回答,“罗宾很喜欢跟人接触。这是我训练出来的,很令我沾沾自喜。他也读了不少书。大多数孩子什么书都不读。”

“你女婿是个科学家,对吧?”迪安小姐说,“科学家都是十分聪明的人。大概这孩子随了他的父亲。”

“哦,这我可说不准。”上校说。

这个老傻瓜,他想。她简直是信口胡说。罗宾毫无疑问继承的是梅森家的血统。这孩子时常让他想起自己处在相同年纪时的样子。他自己当年也很爱读书,充满想象力。

“快点儿,罗宾,”他招呼道,“你祖母要吃晚餐去了。”

“可不是吗,菲尔,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自己像小红帽里的饿狼了。”奥瑟打趣地说,但仍显出不苟言笑的样子。

她悠闲地穿过休息室,意识到那里的人都转过头瞧着她,并非因为她丈夫的那句话,因为没几个人听见,真实原因是她自己。虽说已经年逾六十,但她仍然是这里最好看、最尊贵端庄的女性,她对此很有把握。她环顾周围,看看小布莱福德来的那些人在哪儿,盘算着如何为他们安排晚餐座位。哦,他们都在酒吧间里,当然,除了巴布科克以外。她派她的丈夫去找他,自己走进餐厅,傲慢地伸出手指把领班叫过来。

她把座位安排得十分妥帖,大家都很满意。迪安小姐尽情享用了五道菜和果酒,尽管酒杯刚被斟满,她便不太明智地举起来,跟坐在左手的巴布科克牧师说:“让我们祝愿亲爱的神父早日康复,我相信他知道大家今晚在此多么思念他。”

直到吃第三道菜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太恰当,记起跟他说话的这个年轻人本来就是一位神职人员,是来替代她所爱戴的牧师的,并非某个来自内地的社会工作者。在酒吧喝下的一杯雪利酒让她头脑发昏,轻言慢语起来,再说巴布科克牧师也没戴牧师领,让整个事态变得更加混乱。

“对这些吃的你得小心点儿,”她跟他说,希望借此弥补一下她造成的小小伤害,“上校说不要吃水果和沙拉。本地人清洗得不彻底。我觉得选择烤羊肉比较明智。”

她用了“本地人”这个词,这让爱德华·巴布科克很是惊奇。迪安小姐以为自己是在非洲荒野吗?他很纳闷,难道身居英格兰南部乡村,就会变得如此与世隔绝、不谙世事?

“我没那么讲究,”他叉了一块炖鸡肉,一边对她说,“我相信我们经常看看别人如何生活,而不是固守在自己的习俗常规里,对整个世界都是件好事。我们俱乐部里有不少巴基斯坦人和牙买加人,跟本地的年轻人一起在食堂轮流做饭备餐。不揣冒昧地说,有时候真让人出乎意料!这就叫事事共享,人人有份,年轻人都很喜欢。”

“正确,牧师,相当正确,”上校接过话头,刚才的话他只听见了一个尾音,“在用餐中推行友善精神绝对必要,要是不这样做的话,士气就会涣散。”

吉姆·福斯特在桌下踩了踩姬尔·史密斯的脚。这老男孩疯劲儿又上来了。他认为他是在浦那[38]吗?姬尔·史密斯以牙还牙,用膝盖顶他。身体碰触传递的热流,让两人早已心有戚戚焉,别人无伤大雅的交谈在他们听来别有一番意味。

“这要看你共享什么,跟谁共享,这你同意吧?”他低声说道。

“一个女孩一旦结婚,就再没选择的余地,”她低声回答,“她要接受丈夫给予的一切。”

接着,她注意到福斯特太太正在桌子对面盯着她,便睁大眼睛,显出一脸清白无辜的样子,下面又顶了顶吉姆·福斯特的膝盖,提醒他装装样子。

奥瑟夫人环视着餐厅其他桌子上的人,琢磨着耶路撒冷这地方到底值不值得她来。在座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吸引她的注意。也许黎巴嫩那边的人层次高一些。不过,毕竟只有二十四小时,然后他们就要回到船上,去塞浦路斯。只要菲尔和小宝贝罗宾玩得高兴,她也就满意了。她得提醒罗宾坐在那儿别把嘴巴张开,这么好看的一个孩子,让这表情显得傻呆呆的。凯特·福斯特肯定觉得很热,她的脸涨得通红。

“你真应该在反对制造神经毒气的请愿书上签名,”凯特对鲍勃·史密斯说,“我的呼吁名单上已经有上千人签名,要靠我们每个人努力才能制止这种可怕的事情发生。难道你愿意看到——她敲了一下桌子,质问道——你的孩子生下来就是聋人、盲人,是个残废?这种可怕的化学物质会污染后代,大家必须团结起来,才能制止生产这种东西。”

“哎呀,好啦,”上校抗议道,“当局自然会全面掌控的。那玩意儿也没有致命危险。我们必须储存一些以防骚乱,总得有人去对付世上那帮流氓无赖。就鄙人的愚见……”

“你的愚见我看还是算了吧,亲爱的菲尔,”他妻子打断了他,“我认为,我们一个个都太较真了,我们到耶路撒冷不是来讨论神经毒气或者骚乱什么的。我们来这儿是为了找回这座世界名城的愉快回忆。”

周遭立刻陷入沉默。她对在座的各位笑了笑——一个出色的女主人知道把握机会去改变大家的情绪。就连吉姆·福斯特也暂时消停下来,撤回放在姬尔·史密斯膝盖上的手。现在的问题是,由谁第一个开口,引出下一个话题呢?罗宾发现时机到了,整个晚餐他一直在等待这一时刻。他那个当科学家的父亲告诉过他,不要轻易谈论某事或引入话题,除非他事实清楚,同时受到很好的照顾,已经吃饱喝足。晚餐前他咨询过门厅的听差,知道他掌握的事实准确无误,大人们非听不可。想到这儿他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自己很强大。他往前探着身子,他的眼镜稍稍歪斜,脑袋偏向一边。

“不知在座各位是否有人知道,”他说,“今天是尼散月[39]的第十三天?”说完,他向后斜靠在椅子上,等着别人的反应。

餐桌上的成年人都看着他,一个个满脸困惑。这孩子到底在说什么?他那善于应付意外情况的祖父最先做出反应。

“尼散月第十三天?”他重复道,“好啦,我的小淘气鬼,不要耍弄你的小聪明了,告诉大家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可不是耍小聪明,祖父,”罗宾回答,“我是在陈述事实。我说的是希伯来历法。明天,是尼散月的第十四天,日落时就开始逾越节和除酵节[40]了。这是导游告诉我的。所以酒店里才来了这么多人。他们是从世界各地赶来朝圣的。好吧,大家都知道——我敢肯定,至少巴布科克先生知道——根据圣约翰和其他诸多权威记载,耶稣和他的门徒在尼散月第十三天,也就是除酵节的前一天,吃了最后的晚餐,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大家今晚在这里晚餐相当合适。两千年前耶稣此时在做着完全相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