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风(第10/16页)

我把我找到的所有东西复位,把床收回墙上,拿手帕擦拭了一遍门把手和所有的突出物,还有平整的表面,关掉灯,把脑袋戳出门外。楼道里空无一人。我下楼走上街道,转过街角朝金斯利大道走去。那辆凯迪拉克没有挪过位置。

我拉开车门,靠在上头,她似乎也没有挪过位置。很难从她脸上读出任何表情来。事实上,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她的眼睛和下巴。但我能清清楚楚地闻到那股檀香味。

“这香水,”我说,“能把牧师逼疯……我没找到珍珠项链。”

“好吧——你尽力了,谢谢你,”她用轻柔、低沉又颤动的嗓音说。“我猜我承受得住。要不我……要不我们……或者……?”

“你回家去吧,”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以前从未见到过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以后你可能也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我不愿意——”

“祝你好运,洛拉。”我关上车门,跨了出去。

刺眼的车灯亮起,引擎隆隆启动。街角处,那辆大跑车迎着赤风,缓缓地、鄙夷地拐了个弯,消失不见了。我默默地站在路边方才停车的那块空地上。

天色这时已经黑了。刚才传出收音机乐声的那间公寓的窗户这时变成了一片空白。我站在那里,望着一辆貌似全新的帕卡德敞篷车的车尾。我之前见过这辆车——在我上楼之前,就在同一处位置,就在洛拉那辆车的前方——停在那里,一团黑影,无声无息,闪亮的挡风玻璃右下角上贴着一个蓝色的标签。

而在我的脑海中,我似乎看到了另一样东西——一串崭新的车钥匙,挂在一只钥匙夹上,钥匙夹上印着几个大字:“帕卡德车行”——就在楼上,就在一个死人的口袋里。

我走到那辆敞篷车的前方,用一只小手电筒照亮了那张小蓝条。没错,就是同一家车商。商号名和广告下方,有一行用墨水手写的姓名和地址:尤金妮·科尔琴科,西洛杉矶阿维达街5315号。

这简直是发疯。我返身上楼,回到了31号门前,故技重施撬开房门,进门绕到壁床后面,从那位穿戴整齐、挂在那里的棕肤死人的裤兜里摸出了那只钥匙夹。5分钟后,我回到了街上的那辆敞篷车边。钥匙咔哒一声插进了锁眼。

5

那是一栋小房子,靠近过了索泰尔区的一道峡谷,屋子前面有一圈歪歪扭扭的桉树。街对面,一场热闹的派对正在进行中,人们冲出门外,往人行道上哐哐地砸着酒瓶,一面兴致高昂地嗷嗷乱叫,就像是耶鲁队刚刚在球场上持球触地,赢了普林斯顿队一分似的。

我要找的这一户门前有一道铁丝栅栏,种着几棵蔷薇树,步道上铺了石板,车库门敞开着,里面没有停车。房子门前也没有停车。我揿响了门铃。一阵漫长的等待后,门突然间开了。

我不是她在等的那个男人。我能从她那双闪闪发亮、涂了黑眼圈的眼睛中看出这点来。但紧接着,她的眼睛中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只是站在那里,望着我——一个瘦长饥饿的黑发女人,颧骨上搽了胭脂,浓密的黑发从中间分开,一张嘴大得可以塞下夹了三层肉饼的三明治,身披一套橘红、亮金色的睡衣,脚踩一双拖鞋,露出涂成金色的趾甲。在她的耳垂下方,一对小小的教堂铜钟迎着微风,轻轻地叮当作响。她缓缓地、鄙夷地挥了挥手中的香烟,装着香烟的烟嘴长得就像棒球棒。

“嗯——嗯?怎么啦,小男人?你有事吗?你迷失方向了,回不到街对面那个美妙的派对了,诶[3]?”

“哈——哈,”我说道。“了不得的派对,对不对?不。我只是把你的车带回家了。你的车丢了,对不对?”

街对面的前庭里,有人在发酒疯,一场男女声混合四重唱将剩余的夜晚撕成了碎片,并意犹未尽地将每一块碎片尽情摧残蹂躏了一番。与此同时,这位异域风情的黑发女子几乎纹丝不动,至多只是眨了眨眼皮。

她并不美丽,甚至也谈不上漂亮,但她的举手投足似乎都在说,只要她出现在哪里,那儿就会有故事发生。

“你说了什么?”她终于开口了,嗓音柔滑得就像一片烤焦的吐司皮。

“你的车。”我指了指身后,眼睛紧盯着她。她看样子像是个会使刀子的女人。

那只长长的香烟嘴慢吞吞地垂到了她的体侧,里面的香烟掉了出来。我抬脚踩灭烟头,就这样跨入了门厅。她从我面前退开,我关上门。

这间门厅就像筒子楼公寓的长楼道。铁制支架中的壁灯发出粉红色的微光。门厅的另一头拉着道珠帘,地板上铺着一块虎皮。这地方和她很配。

“您是科尔琴科小姐?”我问道。她又一动不动了。

“是——的。我是科尔琴科小姐。你到底要怎么样?”

她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只是上门来擦窗户的,只是来的时间不太凑巧。

我用左手掏出一张名片来,递到她眼前。她读了读我手中的名片,脖子一分都不肯多转。“你是侦探?”她喘了一口气。

“是的。”

她先用某种咬牙切齿的语言说了句什么,然后用英语说道:“进来!这该死的风,我的皮肤都快干成绵纸了。”

“我们已经进来了,”我说。“我刚关了门。醒醒吧,娜兹莫娃[4]。他是谁?——那个小个子是谁?”

珠帘后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咳嗽声。她猛地一哆嗦,就好像刚刚被牡蛎叉戳了一下似的。接着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但并不怎么成功。

“来点报酬如何,”她轻声说。“你等在这里好吗?10美元——很公平的开价,不是吗?”

“不是,”我说。

我慢吞吞地伸出一根手指戳向她,又添了一句:“他死了。”

她一下子蹦开三尺远,发出一声尖叫。

一把椅子发出一声刺耳的“嘎吱”;一双脚从珠帘后面咚咚地走了过来;两只大手跃入眼帘,将珠帘一把拉开。一个模样强悍的大块头金发男人站在了我们面前。他穿着一身睡衣裤,外面罩着一件紫色的长袍。一穿过珠帘,他就一动不动地站定了,两脚像生了根似的,下巴突出,无色的眼眸就像泛灰的坚冰。看这样子,他在橄榄球场上会是个很难对付的阻截手。

“怎么啦,宝贝儿?”他的嗓音结实浑厚、带着喉音,语调中刚好有那么几分花痴劲儿,证明这伙计确实是会喜欢上一个把脚指甲涂成金色的女人。

“我来是为了科尔琴科小姐的车,”我说。

“哦,那你先把帽子脱了吧,”他说。“稍微锻炼一下自己可以吗?”

我脱了帽子,向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