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师(第11/15页)
当然,我想的是永远留下不走。不错,霍普在饭桌上大发作时,我一时的确想过回到夸赛自己的小屋里去;但是现在,这场危机似乎已自行解决了,这只增加了我对洛诺夫的敬畏,特别是因为他毫不脸红地称为我自己的那种勇气的东西。要是贝齐发作的时候我能想到采取他的态度那就好了;我应该闭上嘴巴,等她骂够了我,然后打扫掉破杯子,坐下来读另外一本书!为什么我不那样做呢?因为我才二十三,他已五十六?还是因为我有罪,他清白?是的,他的权威,还有家庭生活中的理智和秩序的迅速恢复,很可能是由于这一点。“要了她!这是唯一合情合理的事情!”霍普这么叫道,而洛诺夫的轻易胜利似乎是在于他从来没有想要胜利。
我因为艾米·贝莱特而不愿叫出租汽车,我有点发疯地在希望,她与大学图书馆主任吃完饭回来后,会表示愿意冒风雪开车送我上汽车站。早先洛诺夫在斟白兰地酒时——他全神贯注,像个在洛斯阿拉莫斯(25)用可裂变的五分之一加仑瓶训练出来的酒吧侍者一样——我问过她上哪儿去了。我没有勇气问她的难民身份。但是在饭桌上他说过她是以难民身份到阿西纳学院来的,使我想起了我们幼时住在新泽西州吃饭时常常听到的“欧洲挨饿的儿童”。如果艾米是其中之一,那么我在她身上看到的发育不全的现象就不言自明了,尽管她的成熟是很显眼的,她的美貌有些冷厉。我心里在想,这个有个怪名字贝莱特的黑发难民姑娘很可能是犹太人,在欧洲所遭到的苦难要比挨饿苦得多。
“是的,”洛诺夫说,“你最好叫一辆出租汽车。”
我不是很痛快地站起来准备走。
“要不然,你要是愿意,”他说,“你可以在这里过夜,睡在书房里。”
“不了,我想我真的该走了,”我一边说,一边诅咒自己所受的教养,因为它叫我不要贪吃第二次添菜。要是我是穷人家出身就好了!只是,要是穷人家出身,我,怎么有可能到这里来呢?
“悉听尊便,”洛诺夫对我说。
“我不愿给你太太添麻烦。”
“你一定要走比你留下来更会使她不安。她可能认为全是她的缘故。她一定会那样。”
我假装刚在月亮上吃过晚饭。“为什么?”
“坐下。明天吃了早饭再走,内森。”
“最好不要那样。我不应该。”
“你知道吉米·杜兰特(26)是谁吗?”
“当然知道。”
“你知道杜兰特的一支老歌叫‘你有没有这样的念头,一边想走,一边又想留下’吗?”
“知道。”
“那么坐下。”
我坐了下来——悉听我便,像他说的那样。
“此外,”他对我说,“你要是现在走,你的白兰地酒就都剩下了。”
“我要是走,你的也会剩下。”
“可是,逃脱的犹太人并没有完全脱身。”他对我微笑说。“你不必因为留下来就非把它喝完不可。这可不是条件。”
“不,不,但是我想喝完它,”我说,啜了那天晚上最大的一口酒。他向我举杯,照样画葫芦。
“霍普会非常高兴,”他说,“她喜欢有人做伴儿。她想念她的孩子们和他们的朋友。在我把她带回到这里来之前,她到波士顿去上艺术学校,最近的火车站要走十六俄里(27)。曼哈顿叫她害怕,但是波士顿是她的莫斯科,要是能搬,她明天就会搬到那里去。她以为我在剑桥会过得很好。但是那些晚宴就够叫我厌烦的了。我宁可同马谈天。”
“你养马吗?”
“没有。”
我喜欢他!是的,对这个没有幻想的人,我的感情是不折不扣的喜欢。我喜欢他的直率、审慎、严格、冷淡;喜欢他毫不留情地筛掉孩子气的、炫耀自己的、永不知足的自我;喜欢他的艺术家的执拗脾气和对几乎一切其他东西的怀疑;喜欢他被掩藏的魅力,这魅力就在他刚给我的匆匆一瞥中。是的,洛诺夫需要说的只是,他甚至没有马可以谈天,但光是这句话就行了,这正在我的心中激起了一个儿子对这个有很高德行和成就的人的女儿式的喜爱,这个人了解生活。了解儿子,而且表示称许。
我在这里应该提一下,大约三年以前,在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面前待了几个小时以后,我也一样折倒。但是,如果说我没有马上拜倒在他的脚下的话,那是因为,即使是像我那样崇拜作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也可以看出,在阿勃拉伐纳尔身上,这种无限的崇敬——至少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崇拜者所表示的——是注定得不到回报的。他的一些书是在阳光绚烂的加利福尼亚峡谷的寂静中写作的,洋溢着奔放和大胆的纯真热情,但是这似乎同作家本人很少有关系,他在峡谷中对这个堕落的世界,态度是那么热情,可是一旦他从峡谷里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的态度又是那么冷淡。这个作家对于一切形迹可疑、足以致命的角色都感到无法抗拒,其中也包括男女两性的骗子,他们践踏了他笔下乐观的、上当的主人公的宽容的心;这个作家能够在美国的最狡猾的追求私利的人身上找到催眠的神经,使他用自己的生动的话,透露他埋在深处的狡猾的灵魂;这位作家专心致志于揭露“人类的大倾轧”,他的每一段话都可自成一部小说,每一页都像狄更斯或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么紧凑,充满了关于疯狂、诱惑、激情、梦想的最新消息,整个人类都燃烧着感情——可是,就是这位作家,你见到他血肉之躯时,给你的印象却是出去吃午饭。
这并不是说费里克斯·阿勃拉伐纳尔缺少魅力。相反,他的魅力像条护城河,河面这么宽,你甚至看不到当初挖河要保护的布满塔楼堞墙的大城堡。你甚至找不到吊桥。他像加利福尼亚本身——你要到那里去得坐飞机。阿勃拉伐纳尔在讲学时有时——那是在芝加哥,我大学里最后一年——得在讲桌前停下来,似乎是要把临时到了嘴边的话咽下去,这话大概是太俏皮了,他的听众恐怕接受不了。他这样做是对的。要是他表现得再狡猾、迷人、聪明一些,我们很可能冲上台去把他生吃了。可怜的了不起的阿勃拉伐纳尔(我说这话一点也不带讽刺意味)——甚至原来要守卫他的内在才华的圆花窗里的东西,本身也太美丽了,以致全世界没有才气的群众和艺术爱好者只觉得他更有引诱力。另一方面,也许他本来就是要那样。显然,要显得伟大,没有简单的办法,至少这是我开始发现的真理。
讲座结束后,我投在门下的那位教授请我去参加教员俱乐部的招待会。我们好不容易冲破了仰慕者的包围圈,教授把我介绍给了他,说我就是明天上午阿勃拉伐纳尔慨允参加的班上要讨论的小说的作者。从照片上来看,他的脸上有一种专横傲慢的神情,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样子是这么兢兢业业,也没有想到他的脑袋安在他六英尺高的魁梧的身躯上足足小了一号半。在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们中间,他使我想到了一座无线电铁塔,塔顶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红灯,警告低飞的飞机不要挨近。他身穿一套价值五百元的丝质衣服,系着一条酱红色的绸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擦得亮晶晶的系着流苏的狭长黑便鞋,但是一切重要的东西,一切造就魅力、欢笑、他的著作和精神崩溃的东西,都紧紧地装在顶上——悬崖峭壁上。这个头部只有日本的技术人员用他们制造微型产品的本领,才会设计出来,然后交给犹太人去装上毛毯商人的逐渐稀薄的黑发,随时窥测形势的黑眼睛,热带鸟类的钩形鼻。上面是个完全闪族化的小半导体,下面是高级的衣服——而整个印象仍是某个人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