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4/29页)
詹姆斯说:“你曾经说过你会带我去见一见那个从月亮来的男孩。”
莫利纳四下望了望,皱起眉头,一脸茫然,然后又笑了,他记起来了,“你想见他?”
男孩点点头。
“很好,跟我走!”
他们穿过豪华的会客室,从镀金的镜子、挂毯和抢来的雕像面前走过,经过巨大的油画和优雅的家具……上楼梯后穿行在一条走廊里,看到了一扇突然出现的窗户和一位仆人渐渐消失的背影,听到了远处的关门声。
“到了,”莫利纳说,“他就在这个房间里。”
詹姆斯回头看着走廊,顷刻间有些不知所措。他原先就觉得他们走到了他的房门口,现在他意识到这确实是他的房间。莫利纳打开房门。
“来吧,詹姆斯,别害羞!”
他粗鲁地抓住男孩的手,将他拉进房间,走到镜子前。
“难道你之前没有看见过他?”
莫利纳回到门口,“再见,我的朋友。这个地方很危险,即使对你而言,待在这里也十分危险。”
詹姆斯和镜子里的月亮男孩互相凝视着,外面正好下起了忧郁的细雨。一位仆人提着一个桶子走向湖边小屋。
十一
十二个月后,长高了的男孩从树林里走出来。他抱着一个色彩鲜艳的球状马勃菌,看上去像是被他杀死的食人魔的脑袋。一条灰色的狗懒散地跟在他的身后,它是一只三条腿的杂种狗。他们勉强也算是一对小伙伴:狗儿对谁都很热情,而男孩也愿意让狗儿待在他的身边,做他笨拙的影子。他时不时会把一根棍子扔出去,它则会滑稽而热情地朝木棍飞奔过去,这一幕往往能使他心情愉悦。不过对他而言,它还有别的用处。前年春天,它来到这幢房子里,左耳垂挂在一小块紫色的肉上。坎宁先生负责按住它,詹姆斯则用针线把它耳朵缝回原来的位置,虽然并没有缝得十分整齐,但手法还算干净利落。他的第一个病人就是这只狗。狗儿不再受伤时,詹姆斯就拿刀或棍子在狗身上制造伤口。因此,当这只狗儿跑向意式花园的树雕、从他身旁经过时,能看到它身上有十来个呈乌青色或者浅色的伤疤,不过从这些伤口中能发现他缝合伤口的技术越发精湛了。
他跟着狗跑向花园,然后在修剪整齐的树篱间失去了它的踪影,只听见它那紧张不安的吠声,声音越来越响然后又戛然而止。他呼唤着狗儿,但狗儿还是没有出现。他走进花园里,虽然看见了园丁那装了半车树枝的手推车以及狗儿留在草地上的三脚脚印,但他既没看见园丁也没看见狗儿。一群鸟儿突然从闪闪发光的树篱里飞出来,盘旋着飞进树林里。有人在唱歌,歌声微弱而嘶哑,或许是某位仆人私下唱给他爱人的情歌。然后从球状的常绿树群中心地带里传来一个声音,那人在呼喊他的名字:
“詹姆斯!过来这儿。”
也许能从常绿树群南边的端口附近钻到里面去,詹姆斯爬了进去,只见格默正兴高采烈地坐在狗的尸体旁边。
詹姆斯没有吭声而是凝视着格默,仿佛他已经看见了格默漂浮在一罐液体防腐剂里。尽管他鼻毛变成灰色,牙齿变成深棕色,脖子上的皮肤变得更加松弛,但他还是被“保存”了下来。詹姆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梦里看见过这个场景:他们在花园中那潮湿昏暗的常青树群下碰面了。他甚至梦到了这次会面的细节,比如说格默漫不经心地举起一把宽口的短管枪,枪口对着他的腹部。
“我们什么时候走?”
“说得不错,孩子!你愿意的话,我们立刻就走。我能相信你吗?能让你先回屋子里拿上你的衣服吗?我想我可以相信你,或许你碰巧把坎宁先生的银器也打包带出来。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那是我应得的补偿,也是我在不能将这个恶棍绳之以法的情况下采取的报复手段。因为你是我的私人财产,孩子,但那个恶棍却把你偷走了。你到时候再拿上一些奶酪和肉,顺便再带上一瓶好酒。等会儿我会站在一个能看见你一举一动的位置上,你要是敢轻举妄动,我就送你去陪这条可怜的狗。”他慈眉善目地拍拍狗的尸体,“明白了吗?可恶!但是我还是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孩子。”
詹姆斯走进房子里,他短暂而随意地想了想该如何警告仆人的办法,告诉他们格默来了。他迅速打包好他大部分的衣物,然后他来到图书馆,带上那些他喜欢而且能迅速拿到手里的书。接着他从某条走廊里取走四个银制的鼻烟盒。他到厨房时,厨子的双脚放在火炉旁烤火,人则坐在椅子上打鼾。詹姆斯拿上两只冰冷的烤鹅和厨子那半瓶杜松子酒。
要离开这儿其实很简单。他们骑着格默的马,一路南行,格默坐在他前面,他的行李放在他们中间。一路上,他们尽可能避开村子走小路。他们偶尔会碰到一个扛着鹤嘴锄的农夫或者一个出来采摘浆果的小女孩,他或者她都会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不过大多时候,路上只有他们的身影、路边的牛羊和夜里被他们的火光吸引来的小虫子。
他们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往上攀登,两旁的绿篱上长着蓝色的果子,海鸟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过了山顶再往前走一百码便到了海边,微咸的海风吹掉了格默的帽子,懒散地把它刮到空中,又猛地将它吹向下面的海面。
他们乘船横渡南安普敦海,在昼夜交接之际见到了朴次茅斯市。陆地上已经天黑了,海面上还有一丝光亮。即使在布里斯托尔,詹姆斯也没见过这么密集的船只,普尔河上有大量船只,斯皮特黑德海峡里的船更是数不胜数。在巨型船间来回穿梭着形形色色的中小型船,比如平底船、小艇、快艇。能清楚地听见水手的喊声和海鸟的叫声。他们骑马进入城市里,触目皆是大摇大摆走在马路上的水手。他们穿着短夹克上岸狂欢,说话时声如洪钟,胳膊上挽着邋遢且嗓门也很大的妓女。詹姆斯和格默骑着马经过了一家招募水手的客栈,客栈的灯光洒落在他们身上,楼上的窗户里挂着一面如帆船般大小的白色旗帜,旗子上印着一个红色十字架。这儿有一些穿着制服的男人。他们面如焦炭,带着审视的目光看着路过的他俩。其中一个男人喊道:“嘿!朋友,这儿……”格默用脚后跟踩了踩马儿的侧腹,舌头发出轻轻的咔嗒声——都是为了驱使马儿加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