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毫不冲突(第33/127页)

他等待着。她抬起头,没有去看他。她的眼珠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似乎在努力分辨着远处的什么东西。

他低声说道:“弗兰西斯科再怎么样,再堕落,也不是傻子——我已经不再费力去琢磨了——他不傻,不可能犯这种错。这绝不可能,我不明白。”

“我开始明白了。”

她的身子像打了个激灵般猛地坐直,说道:

“给他住的韦恩·福克兰酒店打电话,告诉这个混蛋,我要见他。”

“达格妮,”他带着伤心和责备的语气,“他可是弗兰西斯科·德安孔尼亚。”

“过去是。”

在黄昏初罩的大街上,她向韦恩·福克兰酒店走去。“他说,你随时都可以去。”艾迪告诉她。第一点灯光从云层下面高高的窗户中透了出来,摩天大厦看起来像是废弃的灯塔,向不再有航船的空旷海面送出微弱的、奄奄一息的信号。几片雪花从空荡的店铺那黑暗的窗户旁飘过,融进人行道的泥土里。一串红灯穿过街道,消失在阴沉的远方。

她不知道为什么想要飞跑,觉得应该奔跑,不,不是在这条街,是在炽热阳光里的绿色山边,在塔格特山庄的脚下,紧靠着哈德逊河的路上。每当艾迪喊着:“那是弗兰西斯科·德安孔尼亚!”她就会那样地飞跑着,两人一起向着山下的路上开来的汽车冲下去。

在他们的童年时代,他是唯一一个每次到来都会引起轰动的客人,那是最轰动的。跑着去迎接他已经成为他们三个人互相比赛的一部分。在通向那条路一半距离的山边,有一棵桦树,达格妮和艾迪总是想赶在弗兰西斯科开足马力上山同他们会合之前,拼命跑到那棵树旁。在每一个夏天他到来的日子里,他们从没能赶在他前面跑到那棵桦树,每次都是弗兰西斯科抢先一步赶到,超过它很远以后,他们才到。弗兰西斯科总是赢,就像他总是能赢得所有的东西一样。

他的父母是塔格特家的老朋友。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从小就在周游世界的旅行中长大,据说,他父亲希望他把整个世界视为他今后的地盘。达格妮和艾迪从不清楚他是在哪里度过冬天,但每年的夏天,他都会在一位严厉的南美家庭教师的带领下来塔格特山庄住上一个月。

弗兰西斯科觉得选择塔格特家的孩子做他的伙伴再自然不过了:他们是塔格特泛陆运输公司王冠的继承人,正如他是德安孔尼亚铜业的继承者一样。“我们是这个世界仅存的贵族——金钱的贵族,”他十四岁的时候,曾这样对达格妮说过,“假如人们能够明白的话,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可是他们不明白。”

他有他自己的等级制度:对他来说,塔格特的孩子并不是吉姆和达格妮,而是达格妮和艾迪。他很少主动去留意吉姆的存在。艾迪曾问过他:“弗兰西斯科,你是那种很高层的贵族,对不对?”他回答说:“还不是。我的家族所以能延续这么久,是因为我们当中没人可以把自己当成是天生的德安孔尼亚,我们是要努力成为一个德安孔尼亚。”他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好像是希望那声音能够穿透听者的脸,能够让听者恍若加冕。

他的祖先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亚在几百年前就离开了西班牙,那时西班牙还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他是当时西班牙最显赫的人物之一。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宗教裁判所的大人不同意他的思想,并在法庭宴会上要求他改变。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亚用酒杯里的葡萄酒泼了那个大人一脸,然后在被抓住前逃掉了。他抛下了他的财富、他的财产、他的大理石宫殿,还有他心爱的姑娘——漂洋过海,去了一个新的世界。

他在阿根廷的第一处房产是坐落在安第斯山脚下的一间简陋的木屋。火热的太阳明晃晃地照耀着钉在木屋门板上的德安孔尼亚家族的银色族徽,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亚则在他的第一个矿里挖铜。他手持锤子,每天从日出到天黑,成年累月地敲打着岩石,帮忙的只有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从他们祖国的军队中跑出来的流亡者、监狱的逃犯,以及饥饿的印第安人。

离开西班牙十五年后,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亚派人去接他心爱的姑娘,她也一直在等待着他。她到来的时候,看见了那个银色的族徽高悬在一个大理石宫殿的入口处,看见了宏伟山庄里的花园,还有远方山上一处处满是红色矿石的矿坑。他抱着她进了家门,看上去,他比她上次见到时还要年轻。

“我的祖辈和你的祖辈们,”弗兰西斯科告诉达格妮,“他们一定会很喜欢对方的。”

达格妮的童年一直是生活在未来之中——在那个她渴望发现的世界,她不必再有轻蔑或厌烦的感觉。不过,她每年都会有自由自在的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当中,她可以生活在现在。当她飞跑着冲下山迎接弗兰西斯科·德安孔尼亚时,便是从监狱中的释放。

“嗨,鼻涕虫!”

“嗨,费斯科!”

起初,他们都恨极了自己的绰号。她曾经生气地问他:“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如果你不知道的话,‘鼻涕虫’的意思是火车头炉膛里的大火。”“你从哪里知道的?”“从站在塔格特熨斗旁边的那位先生那儿。”他讲五种语言,英文说得不带一点口音,是那种准确、有教养,又故意夹杂着俚语的英文。作为报复,她叫他费斯科。他大笑着,既开心又有点恼火,“如果你们这些野人非得糟蹋你们这座伟大城市的名字,至少别糟践到我头上来呀。”不过,他们慢慢地都喜欢上了他们的绰号。

那是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二个夏季开始的,当时他十二岁,她十岁。那个夏天,费斯科每天清晨都会失踪,没人能发现其中的缘故。他天还不亮的时候就骑车跑掉,然后按时回到露台,坐在午餐用的白色水晶制成的餐具面前。他很有礼貌,非常准时,还有一点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达格妮和艾迪问他的时候,他大笑着,拒绝回答。在一个凉意袭人、天刚蒙蒙亮的清晨,他们曾想跟踪他,但最后只得放弃,如果他不想被人跟踪的话,没人可以盯得住他。

过了一阵子,塔格特夫人开始担心起来,决定搞清楚。她一直没弄明白他是怎么绕过了童工法去工作的——他与调度员私下谈好——负责替他在距此十英里外、塔格特泛陆运输公司的一个分点跑腿。那个调度被塔格特夫人的亲自登门拜访惊呆了,他做梦也没想到替他跑腿的居然是塔格特家的客人。当地铁路的员工们都管这孩子叫弗兰克,而塔格特夫人也不愿意把他的全名告诉他们,只是说他的工作没有被父母许可,必须立即停止。那个调度员很不愿意他走,说弗兰克是他们用过的最好的一个跑腿的。“我绝对想留下他,也许我们可以同他的父母做个交易?”他请求说。“恐怕不行。”塔格特夫人含糊地搪塞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