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香(第7/10页)
还有一次,也是黄昏,比那一天还晚。他们正穿过一片森林去找火车站,准备乘地方小火车回城。然而,天已经黑下来了,茂密的森林就像一个魔巢。突然,他们发现两步开外的地方站着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少年。少年可能是打柴的,也可能是割草的,或者是捉毒蛇的。少年正准备回家。他漂亮极了。他们看着他,不禁屏住了呼吸。简直是格林或安徒生童话中的人物。粉色的双颊,金黄色的头发,像精灵,像仙女,又像是在林中将迷路的王子和公主引入神奇国度的神仙。少年说话像唱歌,告诉他们火车站的方向,流露出很高兴的样子。太让埃贡惊奇了,他不禁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位神仙般的年轻人。少年像一只小鹿,双手拨开树枝,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最美好的那一天,还是出自埃贡的建议。那是一个夏天,只有他们两个人,坐在森林深处一块孤零零的空地上,整整一天没有说话,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周遭一切。黎明时分,他们站在汽船的甲板上,从德累斯顿来到河边的码头,然后徒步行走。他们多次听见大雁洪亮地鸣叫着,像一群胜利者从空中掠过。但是,坐在林中的空地上,他们听见的只是小鸟的欢唱。四周绿树成荫,是小鸟筑巢的好地方,因此还经常看见小鸟出没。但是在这个季节,候鸟也来到这里觅食,贪婪地吃饱以后继续它们的旅程。绿啄木鸟也加入了这个唧唧喳喳的大合唱,它们像木工,急促地凿着树洞,营造未来的爱巢。突然,一个颤音从高处跌落下来,原来是一只松鼠正吊在两根树枝之间,愤怒地发出刺耳的叫声。越临近黄昏,森林王国的国民胆子越大,对一动不动地坐在空地上的两个人不再感到害怕了。一只鼹鼠正在树根下挖洞。一只跑得气喘吁吁的兔子猛然停下来,躲在草丛后面,只露出半边身子。埃贡和让娜同时用手指着一只母刺猬,它后面跟着一群新生儿。他们不禁微笑了。当阳光从树干的空隙间斜射下来的时候,还可以看见地面上绿色的小水沟里长着毛茸茸的青苔,反射出半明半暗的金光,如果用手搅动一下,宛如浓密的若有若无的颤巍巍的触须。一切都如事先约定的那样,他们什么话也没说,手拉着手站了起来。让娜的命运就在那样的一个下午决定了。既然他们这样长时间默默无言地坐在一起,又怎么能不希望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呢?
在城里,由于受到过新教的良好教育,他们都从事慈善事业,因此可以以此为借口经常见面。在本世纪初,人道主义思想非常盛行,对群众的教育也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社会服务事业。尼德梅耶牧师叫他的管风琴师每周为一所少年犯感化院上一个小时的音乐课。埃贡给这些经常令人讨厌性情粗暴的小伙子教一点儿音乐,既耐心又热情,让娜非常赞赏。这些孩子只会弹手摇风琴,在小酒馆演奏手风琴,或者参加大合唱,因此,埃贡很想教给他们一些音乐知识。当有一个好打架的孩子用拳头砸坏了琴键而被埃贡扭着手腕的时候,让娜也同样地赞赏他。有一个星期天,埃贡跟着让娜来到精神病院,让娜是作为义务工作人员前去参观的。大概是在圣灵降临节,为疯女人举办咖啡糕点联欢会。节目包括一两首轻音乐。参加的还有一个魔术师。疯女人们轻轻地摇晃着脑袋,唱着歌。其中有一个女人滑动着脚步,跳起了舞。埃贡将座位让给魔术师,坐到一个晃动着脑袋的女人身旁。那个女人故作娇态地将脑袋歪在这位衣着整洁的年轻先生的肩上,一下子将吃的糕点和喝的黏乎乎的咖啡一股脑儿地吐了出来。埃贡擦干净她的那张老脸和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感到难为情。“凡是和身体有关的,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反感。”他对让娜说。而让娜反而感到尴尬。
过了一会儿,在吃糕点的时候,他们回顾了一下当天发生的事情,便过去现在地聊起来。这好像已经形成了习惯。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亲密了。
“这个疯女人……应该实话告诉您,我祖母越来越年老力衰,在我十八岁那年,我整整照料了她三个月。当然有仆人,但我们不放心,我还有几个哥哥……我非常喜欢祖母,我对鸟类、植物甚至书本的了解,尽管知识有限,都是我祖母教给我的:她还会唱歌,唱得很好,不过声音很小,很弱。我在孩童时期,很长时间一直睡在她的床上。她丈夫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也可能根本就不喜欢女人,据说有四十年的时间压根儿就没进过祖母的卧室。她的笑声,她的歌声,就像今天那个女人的笑和唱一样。我有时劝她冷静一会儿,她经常用两条大腿不停地揉搓着裙子。而当着众人的面,她是不这样做的。这个疯女人使我想起了我祖母。”
让娜没有什么可与埃贡分享的回忆。她在家中的学习,她在海滩上的嬉戏,逗人喜爱的狗,被关在笼子里的鸟,与小姑娘们跳圆舞或单脚跳着玩,这都是不值一提的。当然,她也有值得回忆的东西。例如,大概在九岁那年,但不知道是何月何日何时,她站在沙滩上,口里喊着“上帝”,但她不太明白上帝是什么意思。她现在是否明白呢?总而言之,她相信埃贡懂得每个小孩儿都有的这种虔诚之心,至于其他,一切都尽在不言之中了。也没有必要多说约翰-卡尔的事。埃贡会猜想到。他完全知道,他与之交往的不是涉世未深的懵懂女。
埃贡却相反,据他自己讲,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充满了灿烂的传奇色彩,可以与他们的德国之旅相媲美。他像北方各省的任何良家子弟一样,是在森林和农场里长大的,如同一只小鹿在丛林和草地上跳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一离开城堡的通道就脱光衣服,见池塘就跳进去洗个痛快。如果是在黎明,他总会看见一个老太婆,老太婆问她是否看见了奈克。奈克是生活在湖里的一匹漂亮的白马,它一旦浮出水,就用漂亮的四蹄拍打着水面,唱起歌。它从来不嘶叫。夏天的夜也是通亮的,农场的男子汉带着他去钓鱼。记得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打短工的青年,青年突然用双手把他举起来,两步开外就是一条毒蛇,他那时还是孩子,好奇地俯下身去。埃贡也不怕,对他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被野狗咬了,被蜜蜂蜇了,都没有关系。茅舍里的老太婆们用药给他治咬伤,还给他饭吃。后来,他帮孩子们将不听话的牲畜赶回来,一起与孩子们玩。他还走钢丝,至于是不是会掉下来摔伤,他全然不顾。他还像孩子们一样,跳在光溜溜的牲畜背上,抓住鬃毛,用双脚磕牲畜的肚子。磕也白磕,因为他没穿鞋。然而,学生时代却大为逊色,不值得去回忆。当然,有时也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至于发生了什么,家里人根本不想知道,或者压根就不知道。“我算老几。总而言之,我只是七个兄弟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