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那些无法确定的地方(第19/22页)
外面气温很低,天还黑着。人行道上,一位报纸投递员正在给报纸售卖机加货。我向他打听时间——快六点了——然后我又看了一眼报纸上的日期1995年11月5日。报纸头版的大标题是:
伊扎克·拉宾在参加特拉维夫和平集会时遇刺身亡
我迅速浏览了这篇报道。以色列总理拉宾遭到一名反对《奥斯陆协议》的以色列右翼极端分子的枪击,背部中了两枪,被送往医院,几小时之后宣告死亡。这篇文章对和平进程持悲观态度。
能活着真是太美好了……
2
我先看了信箱上的名字,确认自己没弄错,才敲响了丽莎的家门。
给我开门的这位少女欣喜异常,看上去像是变了个人。我离开的时候,她还在昏迷中,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奄奄一息。而现在,她看上去快乐、清新、容光焕发。她手里拿着牙刷,穿着男式衬衫和式样简单的拳击短裤,优美的双腿几乎全露在外面。
“见到你真是太好啦!”她把我迎了进去,好像多年的老朋友一般。
公寓里飘着一股咖啡的味道。
“你被人打了!”注意到我浮肿的脸,她叫了起来。
“我在地铁上被人打了一顿。三个家伙把我抢了个精光。”
“天哪!跟我来,我先帮你消毒。”
我跟着她走进浴室,雷明顿也跟了进来,在我腿上来回蹭着。
她用一块酒精棉擦掉我额头上的血迹。当她扮演护士角色的时候,我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她的秀发变换着不同的金色,她的胸部随着她的动作在衬衫里上下起伏,让我着迷。
“苏里文跟我说你和无国界医生一起去了卢旺达。那边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可怕了。”
我皱起了眉头,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我不想反驳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呃……就刚刚。今天晚上。”
“很高兴你能来看我。”她边说边把棉球扔进了垃圾桶,“谢谢你救了我,还有那封信。”
我遮掩不住自己的惊讶:“苏里文把信给你了?”
“是啊,当然了。”她回答,清澈的眼睛望着我,“那封信让我感到安心,我经常读它。”
她的嘴角有牙膏的痕迹。在灯光和她脸庞所反射的光晕下,我幻想着自己的嘴唇贴到了她的嘴唇上。
“嘿,”她边说边回到卧室准备梳妆,“我今天会特别忙,我要去茱莉亚学院上课,然后要为CK品牌拍照和录影。如果你愿意,我们晚上见面?”
“好啊……说定了。”
卧室门开着。借助镜子,我能看到她优雅、赤裸的身线。显而易见,埃姆斯小姐并不是个腼腆的人,她这份大胆让我觉得有些嫉妒。
“你知道晚饭我想吃什么吗?蜜汁鸭胸肉!”她咽着口水跳到走廊上,拿上手包,戴上羊毛软帽。
“呃……”
“你来做饭,好不好?”她围上围巾,“晚上八点,我们这里见?”
“好。”
“我在门垫下面留了把备用钥匙。亲爱的,你能帮我喂下猫,然后锁好门吗?”
“我……我会的。”
“那么,晚上见啦!”她说完,给了我一个飞吻。
然后,这位美丽的姑娘就从楼梯口消失了。
从她说话的方式和语气,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独自待在公寓里,被刚刚热情的接待和之前地铁上的悲惨经历弄得有点儿精神失常、头晕眼花。才短短几分钟,我就从寒冷灰暗的暴力走入了这个金发女孩出人意料的热情之中。
我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打开了壁橱里的一包炸丸子。
“你的女主人是一枚原子弹,你知道吗?”我对雷明顿说,“她生活中有男人相伴吗?”
它喵喵叫着,但我没办法听懂。
我煮上咖啡,打开收音机,在屋子里闲逛了一会儿。在卧室里,我发现了那封一年多前我写给她的信。信被钉在一块软木板上,它曾被撕成四块,之后又用胶带粘了起来。
贝尔维尤医院
1994年5月10日
亲爱的丽莎:
我知道我们其实并不算认识,但是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已经相遇了两次。
第一次,你羞辱了我一通,往我脸上泼了一杯根汁汽水。但几个小时之后,你却有勇气协助我从医院“劫走”苏里文。尽管你声称唯一的动机是钱,但我更愿意相信是这个故事本身打动了你。
第二次,是在昨天晚上。这一次没有饮料泼在我脸上,而是一幅恐怖的画面。你割破手腕,肚子里塞满了药,在浴缸里放血自杀。
不要期望我会因为搅乱了你的计划而向你道歉,尽管我可以想象,你肯定是因为无法忍受才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
我不想当一个说教的人。我知道,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枚炸弹。有些人永远没有勇气拔去炸弹的销钉,另一些人却会去冒险,然后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中。这种危险甚至能够移动地壳,引发地震,让生命终结。
在医院里,我每天都能看到病人竭尽全力与折磨着他们的病痛做斗争。这些人为了生命全力以赴,为了能够多活几天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每个人都能找到继续奋斗下去的理由,每个人都给自己预定了一个日子:看到孙子出生,活到春天再看一眼开满鲜花的樱桃树,在生命最后一刻和某个深深爱着却伤害过的人和解。有时他们会成功。但是往往,生命是如此吝啬,只给我们留下一具皮囊。
我明白爱情可能是致命的,情感是具有杀伤力的。但同时,我也极其敬重生命,所以我无法赞同你这种终结生命的行为,哪怕是在你觉得未来一片混沌的时候。
好好照顾自己,丽莎。
请牢牢抓住生命。
请对自己说,时光飞逝,明天会更好。
亚瑟
3
快十一点的时候,我来到苏里文家门口。我在丽莎家待了一会儿,洗了澡,狼吞虎咽地吃了半包玉米片,终于恢复了点儿精神。我在她的衣柜里找到一件勉强可以接受的衣服来代替我的外套——我唯一能穿上的是一件桃红色的羽绒大衣,这让我看上去蠢透了:像是米其林的吉祥物掉进了覆盆子色的染缸里。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我逃票上了地铁1号线。从晨边高地站到克里斯多福街-谢里登广场站这段路程好像没有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