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13/27页)

“嘿,小美人儿,”他说,“惊喜吧。”

艾玛走投无路,转过身来。可卡因在她体内起作用了,世界变得战战兢兢,高低不平。

“查理,查理。”她说,试图让声音愉快起来。

他亲了她的脸颊,他的手扶在她的肩膀上。

“重了几磅,是吧?”他说,“吃太多甜品了。”

她一阵反胃。他咧嘴一笑。

“开玩笑的,”他说,“你看起来美极了。她看起来很棒没错吧?”

“她裹着毛巾,”卡弗察觉到艾玛的不适,说,“看起来当然很棒。”

“你说呢,宝贝儿?”查理说,“想跑回房里穿上性感的衣服吗?我听说我们今晚有大计划,是大计划。”

艾玛强颜欢笑,跌跌撞撞地回房。伏特加让她的双腿感觉像是纸做的。她关上门,用背抵住,心跳到嗓子眼儿里,站了很久。

她已经有六个月没见过查理。六个月没有他的电话和信息。他就像一只追踪气味的大猎犬。艾玛已经更换电话号码,封锁他的邮件,在脸书上对他取消了关注。她无视信息,无视同事的闲言碎语,无视他如何背着她说她的坏话,他怎么和其他女孩在床上,并叫出她的名字。她的朋友劝她去向公司提出投诉,但艾玛害怕。她依稀记得,查理是某个大人物的外甥。况且她知道,爱哭的孩子会被赶走。

她一直做得很好,她想。她立下了规矩,并且坚守规矩,她是挺胸抬头做人的女孩。查理是她的一次错误,其实这不是她的错。谁都觉得他有吸引力,她也无法控制。他又高又帅,有种流氓的痞气,是一个有绿色眸子的情种,让艾玛想起她的父亲。当然,仅此而已。查理与她父亲在同样的空间工作,是同样类型男人的化身,强壮、沉默的独行侠,是个好男人。但这是个妄想。真相是,查理与她的父亲完全两样。在他身上,好男人的那一套只是装模作样。她父亲是自信,查理则是自大。她父亲是侠义正直,查理则是高高在上,自命不凡。他追求她,用情感共鸣和温暖来引诱她,然后莫名其妙的,他就变成了化身博士,当众贬损她,说她很蠢,很胖,说她是个荡妇。

一开始她把这一变化当成是自己的错。显然,他在对什么做出反应。或许因为她胖了几磅,或许因为她和那位沙特王子调情了。但之后,当他的举止愈演愈烈后—以一场骇人的卧室窒息达到顶点—她意识到,查理是个疯子。他所有的猜忌与恶意都是他双向情感障碍坏的一面。他不是一个好人,他是一场天灾,于是艾玛做了任何理智的人面对天灾时都会做的事情,她跑了。

现在她迅速穿衣,套上她最不讨喜的衣服。她用毛巾抹掉脸上的妆容,摘下隐形眼镜,戴上在布鲁克林区买的猫眼眼镜。她的第一本能说,她不舒服要留在家里,但她知道查理会怎么做。他会提出留下照顾她,艾玛最无法应付的就是与他独处。

有人在砸卧室的门,艾玛一跃而起。

“快点儿,小淫妇,”切尔西在叫嚷,“法哈德在等着呢。”

艾玛抓起外套。她会紧紧贴着其他人,黏着切尔西和卡弗,和漂亮的西班牙女孩套近乎。她会如胶似漆地黏着他们,然后找准时机,她就溜号。她会回到公寓,快速抓起东西,用假名入住酒店。如果他有任何举措,她明天就给公司打电话,提出正式投诉。

“来了。”她嚷嚷着,一边在仓促打包。她会把行李箱放在门口,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十秒钟,进来出去,她能做到的。反正她也想改变人生。这就是她的机会。打开门时,她发现自己的脉搏几乎已经回归正常。然后她看到查理站在大门旁边,X光射线般的眼睛透着笑意。

“好了,”艾玛说,“我能出门了。”

背叛

早晨熙熙攘攘,人流和车辆以不断改变的模式在第六大道上移动。每一个身体、每一辆汽车、每一辆单车都是一个水分子,如果不是因为其他所有的分子一直在持续收缩的通道里抢占空间的话,大家本来都能以最快的速度走直线。结果现在就像整个大海要勉强穿过一根消防水喉。这是一片耳机的海洋,身体都跟着自己的节奏移动。穿跑鞋的上班女郎忙忙碌碌地发消息,她们的思绪飘到千里之外。出租车司机一半的心思在看路,一半的心思在翻看从遥远国土发来的信息。

道格站在ALC大楼的入口外面,在抽最后一根烟。他在过去两天里睡了三个小时。如果对他的胡须做个气味检测,你能得出波本威士忌、“免下车”芝士汉堡以及布鲁克林陈贮啤酒缭绕泥煤味的蛛丝马迹。他的嘴唇已经开裂,神经突触向四周发散的反应速度太快。他是一部复仇机器,他已经说服自己真相是主观的,一个被冤枉的男人有权利而不是道义,来拨乱反正。

比尔·康宁汉的制作人克里斯塔·布鲁尔在大堂里迎接他,几乎朝他跑来。她其实还推开了一个拿邮差包的黑人,她的眼睛锁定在道格脚步拖拉的身姿上。

“嗨,道格,”她说,微笑的样子像个人质谈判专家,受训不能中断目光交流,“我是克里斯塔·布鲁尔,我们通过电话。”

“比尔呢?”道格紧张地问,在另做他想。他的脑海里有一幅事情发展的画面,但现在出乎他的意料。

她笑了。

“在楼上,他已经等不及要见你了。”

道格皱起眉头,但她拉住他的手臂,领他通过安检,踏上一部正在等待的电梯。当时正值早上的高峰时刻,他们和另外十来个人挤作一团,全部去往不同的楼层,要过不同的人生。

十分钟后,道格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正对着边框都是亮灯的三面镜子。一个戴着很多手链的女人在给他梳头,往他的额头上抹粉底,给他拍定妆粉。

“你这周末有安排吗?”她问他。

道格摇摇头。他的妻子刚把他赶出家门。头12个小时,他喝个烂醉;之后的6个小时,他睡在自己的皮卡车里。他感觉自己就像《浴血金沙》4里的亨弗莱·鲍嘉,有同样疯狂的失落感(如此贴切)。不是关于钱,这是原则问题。埃莉诺是他的妻子,男孩是他们的小孩。还有,1.03亿美元(加上房地产的4000万)是很多钱。没错,他的世界观已经转变,沉溺在自己现在是个有钱人的想法中。但是,不,他不认为钱能解决所有问题,但绝对会让他们的生活容易一些。他可以完成餐厅的装修,没有问题,而且总归能写完那本小说。他们可以为小孩提供托儿所,或许还能修好克罗顿村的房子,供周末度假使用,而他们搬到上东区的洋房去住。单是贝特曼家的卡布奇诺咖啡机就值得搬家了。是的,他知道这样很肤浅—但整个回归简单的手工潮流不就是这个意思吗?不就是要确保我们做的每一样事情都要深思熟虑,完美无瑕?每一餐饭的每一口,每一天的每一步,从我们的麻制靠枕到手工单车都要深奥得像一则心印5。